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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双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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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双语现象

 指某个地区或国家的居民使用两种语言的现象。这两种语言要么均被确定为官方语言,要么其中一种被确定为官方语言,另一种也有较多数量的人使用,或在文化上有较大影响。
 双语现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语言学问题。但在许多情况下,它又远不仅是一个语言学问题,因为它与民族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问题息息相关。美国语言学家PeterA.霍恩比曾经正确地指出:“多年来双语现象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始终既是一种生活现象,又是一个爆炸性的政治问题……”
 下面以典型的双语国家加拿大为例,对双语现象作一简述。
 加拿大实行双重官方语言制,即英语和法语并列为官方语言。它通常被看做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双语国家之一,在语言学界素有“语言富矿”(linguisticbonanza)之称。本世纪60年代以来,语言问题成了加拿大人的主要问题之一。魁北克地方政府和渥太华的联邦政府之间一直不大融洽。正是在这种不融洽的关系后面,潜伏着人们对语言现状的不满,究其原因,都可追溯到法语和英语的关系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事加拿大研究的社会科学家,无论他的具体研究领域是什么,假如不了解加拿大的双语现象和多元文化的历史背景及现状,恐怕很难使他的研究真正深入下去。
 加拿大是一个具有多种民族成分的移民国家,其语言构成也通常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在加拿大现有人口中,单是在国外出生的,就占总人口的六分之一之多。实际上,几乎所有加拿大人的祖先都来自国外,其中来自不列颠群岛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占总人口的44.6%)和来自法兰西土地上的法国人(占总人口的28.7%)占了大部分。其他先后移居加拿大的主要民族还包括:日耳曼人、意大利人、乌克兰人、荷兰人,波兰人、犹太人等,总计约70个民族。即使是目前仅占加拿大总人口1.5%左右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和因努伊特人(旧称爱斯基摩人),严格说其祖先也是从亚洲东北端跨过白令海峡来到北美的亚裔居民,只不过到达的时间大大早于其他移民(约两万年以前)罢了。难怪加拿大学术界流传着一种说法:“加拿大的历史就是一部移民史。”这足以说明移民问题在加拿大历史上占有的重要地位,而有移民社团定居的地方,该社团固有的文化传统和语言传统也不可避免地会被带到那里去。加拿大的文化和语言结构,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形成的。由于加拿大长期具有英、法两种主要文化传统,加之19世纪后期起,大量移民来到加拿大,形成多民族并存的状况,从而逐渐导致了多元文化的格局。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表达手段之一。因此,文化多元、文化纷争,甚至政治歧见,都会很自然地反映在语言问题上。英语和法语的使用之争,最初产生于殖民化的北美北部地区,18世纪中期以后曾有过一次短暂的停息。那是在英法之间在亚伯拉罕平原的一场决定性战斗之后,英国人征服了法国人,并占领了魁北克市。加拿大随之产生。而加拿大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国家,却是那时以后一百年的事了,即开始于1867年,被称为《英属北美法案》(BritishNorthAmericaAct)年。英国议会的这一法案是伦敦采取的一系列宪法措施中的最后一项,旨在为英国在北美的这块殖民地确定某种统治与管理结构。
 加拿大的法国人一度对1867年宪法中的有关条款是基本满意的。他们似乎确信:由于他们作为一个民族向西发展,自然也能使自己的语言和文化向西发展。他们获准在自己定居的魁北克省使用法语,尽管使用英语的权利在那里也是得到充分肯定的。法国人被说服相信,作为法国移民,由于他们向西迁徙,他们在西部将能获得比加拿大别的任何地方都充分得多的语言权利。鉴于法国人倾向于建立人口较多的大家庭,他们认为人口的自然增长也会有利于保持自己的文化和语言。法国人把1867年协议看做是“两个创始民族”(deuxpeuplesfondateurs)间的协议,因而期待着一个新纪元的到来,以使法语和英语能够取得完全平等的地位。
 但是法国人企图在语言使用上与英国人平分秋色的幻梦很快就破灭了。比如,19世纪以来,新建立的马尼托巴省取消了法国人在该省曾经享有的语言权利,这些权利差不多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才得以恢复。加拿大的法国人越来越感到他们已被局限在魁北克省这个狭小的天地里。
 法国人在使用语言方面还采取了其他一些保障性措施。其中包括:在制定法律时规定某些条款,以及连续数年采取若干实际步骤来推广法语;魁北克省在联邦议会中争取一定数量的席位;在加拿大最高法院和联邦内阁中安排法裔代表;在联邦自由党里,讲英语和讲法语的通常实行轮流执政;总理的人选,有时也考虑到了讲法语的加拿大人的代表,前总理特鲁多便是一例。他是一位法裔加拿大人。在市政机关和军队中,也有一定数量的人讲法语。但是就整体而言,即在9个使用英语的省和惟一使用法语的省组成的联邦体制中,英语显然具有较大优势。这种体制无疑是一种“谁居多数谁占先”的体制。在这种悬殊的力量对比中,法裔加拿大人自然感受到了威胁,从而加剧了竞争和对抗,而不是任何形式的和谐。其结果是,加拿大出现了彼此割裂的“两个民族”、两种主流文化、两种主要语言。这两部分居民各有各自的历史观和统一观,难以形成团结和谐的局面。
 根据加拿大国家统计局1986年人口普查的情况,在2600万左右人口中,约1571万人把英语作为他们的母语(占全部人口的62%左右);635万余人把法语用作母语(占全部人口的25%左右);另有约13%的人口的母语既非英语又非法语,其中比例最大的是讲意大利语的人(约占2.2%);以及紧随其后的讲德语的人(约占2.1%)。以法语为母语的人,其比例始终呈下降趋势。即使是在魁北克省范围内,有两种发展趋势足以使法裔加拿大人担忧和不安:一是出生率持续下降,逐渐成为加拿大各省中出生率最低的;二是从国外来到魁北克的移民,通常更愿定居在蒙特利尔地区并学习英语,因为他们把英语而不是法语看做是英语区里精英们的语言和蒙特利尔市有重要影响的语言。
 英语和法语在加拿大的使用基本上是按地域划分的。英语是10个省中9个省的通用语言,法语仅仅在魁北克省是通用语言(尽管宪法对英语在那里的使用也规定了某些保障措施),而在新不伦瑞克省,虽然法语和英语都是通用语言,但讲法语的人仅占全省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就整个加拿大而言,讲英语的人的比例仍呈上升趋势,讲法语的人则呈下降趋势。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人成为操双语者。1986年,400多万加拿大人宣称他们既能用英语、又能用法语进行交谈。
 加拿大的语言问题,已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带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多年来,加拿大人对自己的语言问题发表了大量意见。许多英裔加拿大人认为,加拿大虽是一个双语国家,但首先还是一个主要讲英语的国家。法语虽然是两种主要语言之一,但在作为一个整体的加拿大范围内,魁北克不过是一个“法语岛”。因此应该大力推广英语这种国际性语言,同时限制法语的发展,尤其是在魁北克外的发展。法裔加拿大人(特别是魁北克人)则津津乐道于他们是加拿大的“两个创始民族”之一,既然规定了两种官方语言,法语就应与英语平分秋色;魁北克省在各省中更应具有“特殊社会”的地位。既非英裔亦非法裔的其他移民对法语的态度有点近似于英裔加拿大人的态度。他们认为法语不应享有如此厚爱和特权,因为在加拿大有些地方,法语还不及其他某些语言使用得多,尤其是乌克兰语、意大利语等,但是那些使用法语的人却能得到别人所缺少的资金和支持。联邦政府在这些争论面前有时显得有点束手无策。
 在历经多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论之后,许多有识之士开始冷静下来,认真思考加拿大语言问题的出路。加拿大官方语言署机关刊物《语言与社会》1991年春季号以《语言权利有无出路》(Lesdroitslinguistiquesont-ilsunavenir?)为题发表的社论,也许代表了晚近时期许多加拿大人的观点。社论不无忧虑地指出:当前加拿大关于文化和语言问题的争论,以及地方主义的复苏,会不会引起一场新的“语言冷战”(uneguerrefroidelinguistique)?把世界人民分隔开的无形的派系之墙(语言墙、文化墙或地区墙)会不会具有比任何柏林墙都更可怕的潜在危害性?社论认为,双语制仍然是全体加拿大人民族认同的基石之一,也是宪法条款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加以重申。社论认为以下一些“基本原则”是必须遵守的:
 加拿大的两种民族语言是加拿大社会的特点之一。在中央政府各部门中,英语和法语的平等地位必须得到承认,这些机构应该反映加拿大语言的双重性:现行的少数民族语言权利应继续得到联邦政府和地区(省)政府两个方面的保障和尊重;魁北克以外,以法语为第一官方语言的法裔加拿大人的处境应受到关注,在公立学校管理、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和社会服务方面,以及在法院和法庭等场合,应保证他们有权使用自己的语言……
 这些呼吁能否得到全社会的认可,还很难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人已经现实地认识到,英语和法语在很大程度上是全国用来传递信息的语言,加拿大政治、经济、教育和社会生活正是靠这两种语言运转的,更有学者尖锐地批评说,加拿大人向来是把自己国家共存的两种世界上最有用的语言,看做是一种麻烦,而不是一优势;看做是引发矛盾的诱因,而不是民族自豪的源泉。
 比利时是另一个非常有名的双语国家,法语和佛拉芒语(即荷兰语)同为官方语言。长期以来,比利时各界围绕语言政策问题屡次发生争论。历史上法语曾被宣布为惟一的官方语言,学校教育、行政管理、法律等许多重要领域全部使用法语,这使得法语占有压倒优势。那时,比利时南北两部分经济发展不平衡,南部瓦隆语(即法语)区是传统的工业区,经济很发达,这更加强了法语的优势。但近几十年来,由于南部经济发展放缓,更受到失业等多方面影响,在全国的地位开始下降;而北部佛拉芒语区工业发展加快,经济取得长足进步,人口也有所增加。佛拉芒人强烈要求提高自己的地位———包括自己语言的地位。于是形势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虽然法语和佛拉芒语的地位尚未完全颠倒过来,但总的形势是朝着有利于佛拉芒语的方向发展的。比利时的双语制造就了一大批能说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人,有利于各民族间的交往和国际交流,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语言纷争反映着不同民族在文化、经济和政治利益等方面的矛盾,而且互相交织在一起。为了做到不偏不倚,比利时政府采取了某些补救措施,如同一出版物用两种文字印刷;有的大学按两种语言一分为二;甚至同一内阁中有两名国民教育大臣,分别负责法语和佛拉芒语教育,等等。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量浪费,而且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很难真正做到完全公平。因为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语言格局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形成的原因也很复杂,单靠行政手段来改变往往不能奏效。事实上,比利时的语言矛盾已经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一直困扰着各届政府,甚至严重到导致内阁更迭。语言纷争的彻底解决看来尚需时日。
 世界上的双语(或多语)国家或地区还相当多。后现代社会的开放性、通信和传媒的日益畅达,以及族际、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双语(多语)现象的发展(当然也有少数相反的情况)。其间提出的许多问题,远远超出了语言学本身的范围,既有社会的、政治的、民族的问题,又有文化的、心理的、伦理方面的问题,因此对双语或多语现象的研究有着十分广泛的前景。

双语现象

又称双语、 双重语言制、 复语言制。 一个社会群体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语言的现象。 双语现象是不同民族语言的共存共用, 包括个人双语和集体双语。 个人双语指某个集团的社会成员可以使用两种民族语言交际。 个人双语是集体双语的具体体现, 但有时个人双语并不表明存在集体双语, 例如一个中国人到日本后可以使用汉日两种语言交际,但并不说明所有中国人都使用汉日双语。 集体双语是某一集体同时使用两种语言作为交际工具。 根据社会变革、 体制更替、 居住状况、 地理位置又分人为双语和自然双语。 人为双语主要是人为造成的。 如果社会的接触是以斗争方式进行, 入侵者会通过各种手段强迫被侵略者使用入侵者的语言, 对被侵略者来说, 就出现了双语现象。 在多民族国家, 有时政府规定一种或几种民族语言为通用语言, 这也是人为双语。 如加拿大就通行英语法语两种语言。 自然双语是由历史形成的双语现象, 而不是由政府或国家硬性规定的。 一般是在民族平等的多民族国家, 由于政治、 经济、 文化的原因, 在完全自愿基础上, 以一种民族语言为通用语, 这样在民族地区就自然出现双语现象。 如,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 各民族平等, 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 国家不规定国语和官方语言。 但是, 由于汉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达, 使用汉语人数多、 汉语的历史地位等促进了汉语的广泛应用, 使汉语自然地成为一种广泛的交际工具, 各少数民族纷纷学习汉语、使用汉语, 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就出现了双语现象, 即使用本民族语言, 又使用汉语。 双语状况一般有五种类型: 一是主从型多民族国家类型。 一般是以一个大民族为主体的国家中少数民族说本族语和本国大民族语, 如英国的威尔士人。 二是移民国家类型。 如瑞典,有10多万外国人移居瑞典后成为瑞典公民,把瑞典变成了双语国家。 三是混居型多民族国家类型。 如南斯拉夫的伏伊伏丁那省,居住着20多个民族,形成了双语现象。四是殖民地国家类型。如东南亚各国。五是地处大国之间一些小国的类型。 这些小国的族源中有相邻大民族的成分, 又一直与这些大民族保持着密切的交往。 如卢森堡以德语、 法语为国语, 居民日常口语则是一种以德语方言为基础并混有大量法语词汇的卢森堡语。

双语现象

个人或集体(一个民族的全部或部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现象。大多出现于多民族国家。如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 既使用本民族语言又使用汉语。双语的形成根源子民族间交际的需要,并为不断适应这种需要而发展,同时又促进了民族的发展和进步。不同的民族由于居住环境、人口、文化教育等情况的不同而双语发展的特点不尽相同。研究双语现象的发展规律是社会语言学的内容之一。社会主义制度既保障备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 又为发展双语提供前所未有的条件。

双语现象

经常地、同样熟练地交替使用两种语言的现象。如芬兰许多地区的人既讲芬兰语又讲瑞典语,很难确定以何种语言为主。

双语现象

双语现象bilingual phenomenon

多民族杂居地区在交往活动中使用两种或多种民族语言的现象。表现为下列四种情况:(1)同一个家庭中有不同民族的成员,起初是儿媳妇兼用夫家民族语和娘家民族语,其后是儿女兼用父系民族语和母系民族语。(2)只有本民族语言而无本民族文字的民族地区的学生,上课用汉语、汉文,夹杂一些民族语言,下课后用本族语交谈。(3)多民族聚会、做买卖、问路,主要说汉语方言或当地最流行的某一种民族语言,兼用本民族语。(4)一边用本族语说话, 一边用汉字记录。本族语和汉文一一对应。读信、写信、对歌时进行思维用本族语,言语表达用汉语或两种语言兼用。在多民族杂居地区,3~4岁的幼儿往往同时会说几种民族语言,能对什么民族的人说什么民族的话,而对本族语的学习并未发生干扰。我国的双语现象比较普遍,一般是以本族语为主,兼通其他民族语言,如门巴族、珞巴族兼通藏语;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兼通维吾尔语;广西瑶族兼通汉语方言或壮语;龙胜各族群众兼通汉语方言和侗语;云南怒族兼通傈僳语和汉语方言。也有第二语言同母语同样熟练的情况,如白族和羌族说本族语和说汉语方言同样熟练。还有说汉语比本族语说得更好的情况,如满族和畲族多数人说汉语比说本族语熟练,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后代, 由于迁居城市和外地, 已不会说本族语。这种种情况对其民族心理的形成和发展都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兼用两种以上的语言叫做“多语现象”,通常,把“多语现象”也归在“双语现象”的范畴里, 是指本族语与非本族语并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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