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代理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之一。指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项民事行为。中国 《经济合同法》第7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理由是: 违背了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它把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建立完全由一人来决定,这往往损害某一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双方代理为无效民事行为,但有人主张以下两种情况应作例外处理: (1)事先经过双方被代理人同意; (2)双方代理是专为履行债务的。 双方代理 双方代理亦称“同时代理”。滥用代理权的情形之一。代理人同时代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在同一民事法律行为中,代理人既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又是相对人的代理人。一个代理人却在同一民事法律行为中代双方进行了意思表示,极易损害一方或双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除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以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对己代理 同时代理 ☛ 00000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