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称“双包一挂”,是指包上缴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后改为保承包上缴利税、保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工资总额与上缴利税挂钩。这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曾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实行“双保一挂”有利于确保政府财政收入,有利于强化企业技术改造。在实践中,“双保一挂”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鞭打快牛”的情况。
双保一挂
原称两包一挂。包上缴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它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也是承包的一种形式。在实践过程中,两包一挂演变成双保一挂,即确保承包上缴利税,保技术改造任务,企业工资总额与上缴利税挂钩的办法。其实质与两包一挂相同,惟一区别的是不仅包利而且包税。实行这种承包形式,有利于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增强企业后劲,从而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地方财政负担很重,大面积推广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