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良)种场
是国营事业建制的繁殖农作物原种和良种的生产基地。1951年在兰州附近设立省农场,在天水、平凉、张掖、岷县设立省农场分场;专区设立专区繁殖场,面积在300亩左右;县建立推广场,面积在100亩左右。设立省农场分场的专区不另设专区繁殖场。设有省农场或省农场分场或专区繁殖农场的县(市),不另设县推广场。到1957年,建立起省农场(在兰州市刘家堡)和甘谷、平凉两个分场, 在定西、西峰 (由平凉迁建)、甘谷、武都、临夏、甘南、张掖建立起7个农场。到1959年,全省农场达到55个,有耕地面积10 911亩,职工846人,其中技术干部25人。1961年12月, 全省县农场场长会议决定,县农场一律改为县良种繁殖场。此后,一些场被撤并或转为机关生产; 1963年8月9日,省农业厅分别在天水、武威召开会议,确定农业地区应达到1个县1个良种繁殖场,每场配备技术员1~2名。到1973年, 全省良种繁殖场 〔后改为原(良)种场〕达到84个,有耕地面积20 503亩,职工1 345人, 其中技术人员 104人, 当年繁殖良种538. 22万斤。到1985年,全省原(良)种场恢复到82个,耕地面积发展到27 720亩, 职工1 656人, 其中技术人员167人,当年生产原种249多斤,生产良种556万多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