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原诗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原诗 原诗诗话。清叶燮撰。四卷。以文学流变的眼光论述“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认为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不得谓正为源而长盛,变为流而始衰。惟正有渐衰,故变能启盛”;强调创造发展,反对陈陈相因,有力地反对了明七子以来的复古主义。在诗歌创作理论方面,把客观事物概括为“理、事、情”,诗人的主观活动则为“才、识、胆、力”,指出诗歌创作正是上述诸种因素的结合,作家“不能无所凭而独见”,对于纠正公安派“独抒性灵”文学主张之偏颇亦很有力。是清代体系颇完整的一部诗话著作。有《清诗话》本等。197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将《原诗》与《一瓢诗话》、《说诗晬语》合刊出版,由霍松林校注。 ☚ 薑斋诗话 渔洋诗话 ☛ 原诗 原诗诗话著作。清叶燮撰。叶燮(1627—1703),字星期,号己畦,吴江(今属江苏)人。康熙进士。曾任知县,以忤上官,被劾落职。晚年寓居横山,世称横山先生。著有《己畦集》二十一卷。《原诗》共四卷,分内、外、上、下四篇,“内篇标宗旨,外篇肆博辨”(沈珩《原诗叙》),意在推究诗歌艺术的本原,故名《原诗》。他从物质与精神、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人手探原,为诗学主张构筑了一个哲学框架,迥异于一般诗话著作就诗论诗的作法。如《内篇上》提出“理”、“事”、“情”、“气”四个概念,用以概括作为宇宙本体的物质和精神。“理”是万物所由发生的基始、依据;“事”是万物生成的一般过程;“情”指万物所呈现的千差万别的个体形态。他以“一木一草”为例解释道:“其能发生者,理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发生之后,夭乔滋植,情状万千,咸有自得之趣,则情也。”他认为“大而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运行,以至一草、一木、一飞、一走,三者缺一,则不成物”。而“气”是指有机界的生命力,是贯注于有机物的生气、活气。所以气有时可以离物,而理、事、情则“无之而不在”。气是与物相异相成的一个说明生命本体的概念。《内篇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人心之精神活动,又提出“才”、“胆”、“识”、“力”四个概念,指出“此四言者所以穷尽此心之神明”。而诗人的创作活动,即“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成为作者之文章”。他曾以建筑物之地基为譬喻,认为“诗之基”在于作者之“胸襟”。上述才、胆、识、力,可以看作“胸襟”的四项基本因素。四者的作用分别是:“无才则心思不出”,“无胆则笔墨畏缩”,“无识则不能取舍”,“无力则不能自成一家”。四者的关系是“内得之于识而出之而为才,唯胆以张其才,唯力以克荷之,得全者其才见全,得半者其才见半”。因此,四者之中,“识为体而才为用”,居于较重要的地位;而“识”更是四者的基础:“使无识,则三者俱无所托”。强调才与识,也就是强调作家的主观精神和创作个性。叶燮认为,这是诗之“质”,诗之“骨”;至于在作家主体之外的诗法、规则和“能事造诣”之类,则是诗之“文”,诗之“皮”。作家主体精神的作用还不仅此,叶燮认为它对创造对象的形成,也具有决定意义。如前所述,才、胆、识、力与理、事、情之间,是“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的关系。经过“我心”的衡量,理事情改变了原来“在物”的性质,而介乎于现实与非现实之间,即所谓“不可明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所谓“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原诗》的另一主要论题是文学发展历史过程中的批判与继承问题。“变”是叶燮对文学发展史的基本看法。他说:“天道十年一变。此理也,亦势也,无事无物不然,宁独诗之一道胶固而不变乎?”对传统的“正变”说,他认识到“正”作为稳定阶段具有相对性,而“变”的阶段则是绝对的。他运用“因”、“创”一对概念,前代文学是后代文学的创新之“因”,后代文学是前代文学的继承之果。他的“变化”观间或杂有“循环”论的成分,但核心是“踵事增华”,后来者居上。这种文学进化观使他能够充分认识宋诗的独创性和充分肯定宋诗的成就,而以并不拔高宋元诗以菲薄前代诗,避免了一般尊唐宗宋论者非此即彼的门户之见。总之,叶燮得益于哲学的认识论和辩证(《原诗》中称为“对待”)的方法论,使《原诗》立论,既能吸收格调、韵味、兴趣诸说的成果(尽管他反对严羽),同时又不囿于诸说;就其表述形式而言,论证富于系统性,突破了历来诗话一枝一节谈论诗学问题的传统体例,这是《原诗》得近代文论体制风气之先的一大长处。有《清诗话》本、人民文学出版社校注本。 ☚ 龙性堂诗话 静志居诗话 ☛ 原诗 《原诗》一卷,叶燮撰。……叶燮论诗之长,在用文学史流变的眼光与方法以批评文学,故对诗之正变与盛衰,能有极透彻的见解。他看到“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以纠正明七子以来的拟古风气; 同时又能于演变中看出有不变者存,故又与一般主张师心、标举性灵者不同,而要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至于他论作诗之本,则又以理、事、情三者来概括被表现的客观事物,以才、识、胆、力四者来说明诗人的主观活动。于是诗人的艺术构思,必须结合理、事、情,而一切的理、事、情又必须通过诗人的才、识、胆、力来表现。他在《内篇》 中就是这样辩证地论诗,所以比较全面。《外篇》 中再杂论诗歌创作各方面的问题,也都有精辟之见,所以是清诗话中较好的著作。 原诗诗话。清叶燮撰。四卷。叶燮(1627—1703),字星期,号已畦。江苏吴江人。清康熙九年(1670)进士。官宝应知县。后被劾弃官,归居吴县横山,学者称横山先生。《原诗》分内外篇,附于《已畦文集》内。近人丁福保编入《清诗话》中。 这是一部能建立自己体系的精心著述,特别是内篇,突破了北宋以来一点一滴论诗的“诗话”体裁,能以文学史家的眼光,用长篇论述的方式阐明诗歌主张,其理论体系是相当完整的。 叶燮认为诗歌的发展,是“踵事增华”,因时“递变”。明代拟古主义者将某一时代的诗歌奉为最高典范,进行“临帖式”的摹仿。清代初年,仍有“模棱汉魏,貌似盛唐”的不良诗风。叶燮在《原诗》的开始,就着重批判了他们“《三百篇》尚矣,五言必建安、黄初;其余诸体,必唐之初、盛而后可”(卷一)的论调,指出“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又有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其学无穷,其理日出。乃知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非在前者之必居于盛,后者之必居于衰也”(卷一)。他认为《风》《雅》由“正”到“变”,是“时有变而诗因之”,是一种发展。诗既是因时而“递变”的,因此一个时代的诗歌应有一个时代的特点,一个人的创作应有自己的特色:“盛唐诸诗人,惟能不为建安之古诗,吾乃谓唐有古诗”,“惟子昂能自为古诗,所以为子昂之诗耳。”(卷一)他肯定在“变”的过程中,“因”和“创”、“沿”和“革”的总趋势是“踵事增华”,因时“递变”,越变越好越丰富。他说,古代诗歌,“一增华于《三百篇》,再增华于汉,又增于魏,自后尽态极妍,争新竞异,千状万态,差别井然。”(卷一)“夫惟前者启之,而后者承之而益之;前者创之,而后者因之而广大之。”“后人无前人,何以有其端绪?前人无后人,何以竟其引伸乎!”(卷二)对继承与革新、古与今的统一关系,提出了比较全面的看法。 叶燮认为诗歌所表现的内容应是客观的事物——“理、事、情”。他说:“曰理,曰事,曰情三语,大而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运行,以至一草一木一飞一走,三者缺一,则不成物。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卷一)他解释说:“譬之一木一草,其能发生者,理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发生之后,夭矫滋植,情状万千,咸有自得之趣,则情也。”“草木气断则立萎,是理也;萎则成枯木,其事也;枯木岂无形状,向背、高低、上下,则其情也。”(卷一)从这些比喻中可以看出,“理”是指事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客观规律,“事”是指事物的客观存在,“情”是指事物的情状、形态。叶燮认为,天地之大,古今之变,其道万千,但都可以用理、事、情三者来概括。很显然,这里所指的理、事、情,是包括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与此同时,他还强调事物“形体之万殊”和“万有之变态”,因此,反映“理、事、情”的诗歌,就必须多样化,有新意,有独创性。 叶燮认为,诗歌的创作,要“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他说:“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诗歌怎样“表天地万物之情状”呢?他对诗人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认为诗人所表现的“理、事、情”,要“虚实相成”,“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却又更“妙于事理”。因此,诗歌的创作,要“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卷二)。就是说,诗歌所表现的“理”,是“幽渺”的,是“至虚而实,至渺而近”,又能“灼然心目之间”。诗歌所表现的“事”,是“想象”的,并不是“有是事之为事”,而是“无是事之为凡事之所出”。诗歌所表现的“情”,是“惝恍”的,是隐隐约约,似曾相识,几乎可以触摸的。叶燮认为,诗人必须“得此道而通之”,写出的诗歌才能“含蓄无垠,思致微渺”,“言在此而意在彼”,成为“理至事至情至”之作。这是叶燮对文艺创作的艺术构思、形象思维特点的探索。 叶燮认为,要写好诗,诗人的“胸襟”——“才、识、胆、力”极为重要。诗歌反映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理、事、情”,那么,诗人怎样才能将“妍媸万态”、千变万化的事物,通过自己的艺术构思,写成好的诗歌呢?叶燮极为强调诗人的主观作用,即诗人的“胸襟”问题。他将这归纳为“才”、“识”、“胆”、“力”。他认为,如果诗人没有这种“胸襟”以为基,“何异乎凭虚而作室也”。因为必须以“在我之四”(才、识、胆、力),衡“在物之三”(理、事、情),才能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就是说,客观存在的“理、事、情”,必须通过诗人主观的“才、识、胆、力”来表现,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产生诗歌。这是他诗论独具识见的地方,也是他诗论的核心。《原诗》是继锺嵘《诗品》、严羽《沧浪诗话》以后的又一部理论性强的专著,在我国古典诗歌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有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清诗话》本,人民文学出版社霍松林校注本。 《原诗》《原诗》
清叶燮著。叶燮(1627~1703),字星期,号已畦,浙江嘉兴人。康熙九年进士,晚年定居吴县横山,人称横山先生。主要著作有:《已畦文集》、《诗集》、《诗集残余》等。《原诗》是一部诗歌理论批评著作,分为内篇(上下)外篇(上下)。《原诗》意在推究诗歌创作的本原。形式上不同于其他诗话那种随笔、短札、谈片式,颇多长篇议论;从内容上看,眼光独到,见解深刻,理论严密。内篇主要针对前后七子的复古论和公安、竟陵派的性灵论而发。作者认为,一部诗歌史,是“踵事增华”,今胜于古的。从而反对拟古,力主创造。然而作者并不主张只“创”不“因”。他说:“前者启之,而后者承之而益之;前者创之,后者因之而广大之”。只有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才会达到更高的水平。从研究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作者进而追溯了诗歌创作的本源。作者不同意诗“独抒性灵”的观点,也反对“诗本性情之发”一说,而强调诗歌要表现能“穷尽天地万有之变态”的“理、事、情”。要做到这一点,诗人就必须具备“识、才、胆、力”。其中,“识为体而才为用”,“识明则胆张”,“无识,则三者具无所托”。外篇是对历代作家作品的艺术批评和评价。作者极为推崇杜甫,这也反映了他的文学观点,或者说正是他文学理论的具体化。《原诗》主要版本有二弃草堂本、《清诗话》本等,197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霍松林校注本。 原诗清叶燮著。4卷。有人民文学出版社79年校注本。此书是清代理论水平最高的诗话专著,探究了“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的原因,论述了诗歌创作各方面的问题。著者反对复古摹拟,提倡革新创造,即“变”,指出“唐诗为八代以来一大变,韩愈为唐诗之一大变”;“变化而不失其正,千古诗人唯杜甫为能。”关于晚唐诗,论者常谓“其音衰飒”,著者却能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晚唐诗,认为它固然衰飒,但这不是它的缺点,就象天有春秋,“气之侯不同,非气有优劣”。盛唐诗如春花,固足称美;晚唐诗似秋花,“极幽艳晚香之韵”,倒也芬芳悱恻。在谈论诗歌反映什么和如何反映时,著者接触到文艺的形象思维问题。他认为诗要反映客观事物的“理事情”,但又不是机械的、照相式的反映,而是有概括、有虚构、有夸张、有想象。书中举出杜甫的“碧瓦初寒外”、“月傍九霄多”、“晨钟云外湿”、“高城秋自落”等句“逐字论之”,说明作者怎样做到了“虚实相成,有无互立,取之当前而自得,其理照然,其事的然”,指出它们“言语道断,思维路绝,然其中之理,至虚而实,至渺而近”的特点。他还分析了“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似将海水添宫漏”、“春风不度玉门关”、“天若有情天亦老”、“玉颜不及寒鸦色”等唐诗:它们虽是“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但作者“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遂铸就“理至事至情至之语。”著者还指出“诗之基,其人之胸襟是也。杜甫的诗“皆有其胸襟以为基”,“此杜甫之面目也。”书中还主张“不必斤斤争工拙于一字一句之间”,举出大量杜句,摹仿俗儒口吻一一加以评驳,批评了俗儒“于片语只字,辄攻暇索疵”的陋习。著者对杜甫《丹青引》的章法也有透譬分析。凡此,对研究唐诗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诗 原诗清·叶燮撰。一卷。一本四卷。燮 (1627—1703),字星期,号己畦。吴江 (今属江苏)人。康熙九年进士。官宝应知县。时称横山先生。此书成于康熙二十五年,分内、外两篇。内篇论述“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外篇杂论诗歌创作各方面的问题,是一部体系性理论性很强的诗话著作。全书的理论核心,是阐明诗的本源。 ☚ 谈龙录 茧斋诗谈 ☛ 原诗诗论。清人叶燮(1627—1703)撰。一卷。燮有《己畦诗文集》已著录。此编有海宁沈珩康熙二十五年(1686)序,成书当在此时。书分内篇、外篇,每篇又分上、下,故附刊于《巳畦文集》者作四卷。《昭代丛书》并作一卷,内容全同。内篇论“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为诗学“标宗旨”。主张“有源必有流,有本必有末”,力斥明七子以来之拟古风气,又反对标举性灵。叶氏以事、理、情三者概括被表现之客观事物,以才、识、胆、力、四者说明诗人之主观活动。见解极为透彻。外篇杂论诗歌创作各方面问题。涉及历代诸多诗人,引用大量作品,论及许多具体诗体,有一定系统性。此编以“原诗”命名,可见其宗旨在研究诗歌本原,探讨根本规律,非就诗论诗或记述诗人轶事者可比。在清代诗论著作中为杰出之一部。 有《清诗话》本,一九七八年人民文学出版校点本(与《一瓢诗话》、《说诗晬语》合为一册)。 原诗 原诗诗话。清叶燮撰。四卷。叶燮(1627—1703),字星期,号已畦。江苏吴江人。清康熙九年(1670)进士。官宝应知县。后被劾弃官,归居吴县横山,学者称横山先生。《原诗》分内外篇,附于《已畦文集》内。近人丁福保编入《清诗话》中。 ☚ 薑斋诗话 带经堂诗话 ☛ 原诗诗论专著。清叶燮撰。四卷。分二编,内编论述“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外编泛论诗歌创作各方面的问题。提出诗歌创作是诗人的才、胆、识、力与客观世界的理、事、情的结合;主张抒写性情,强调诗人“胸襟”对于创作的重要意义。其理论的创造性与系统性均为清诗话中所少见。今有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霍松林校注本等。 原诗四卷。清叶燮(详见《江南星野辨》)撰。是书为论诗之语。分内篇外篇,又各分上下。其内篇为诗歌理论,论述了“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其上卷注源流正变,即诗之历史变迁,以为“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相息者也。”但变中有不变者在。他认为诗歌必须本于六经之道,合乎温柔敦厚之旨,雅而不可以俗。其矛盾处在于既主张诗歌渐变、进化,又反对其质变。下卷论为诗的法度,认为诗者要以 “在我”的才、胆、识、力,表现“在物”之理、事、情。外篇则为诗歌评论。是书为叶燮的主要贡献所在。《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原诗》yuan shiOn the Origin of Poetry→叶燮 (Ye 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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