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的道德人类道德发展的第一个历史类型。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生产资料公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剥削和压迫,这决定了原始社会道德的一些基本特征:一、维护氏族和部落的共同利益,成为原始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由于个人利益和氏族利益的一致,人们形成一种纯朴的道德观念,即氏族的共同利益高于一切,服从和维护氏族的共同利益是每个氏族成员的最高义务和神圣职责,为共同利益献身是最高贵的品质。二、共同劳动、相互团结,维护氏族内部的自由平等,是重要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劳动和互助是每个氏族成员应尽的社会义务。三、勇敢是原始社会的美德。拉法格说:“力量和勇敢是处于经常不断地彼此斗争和自然作斗争的原始人的首要的和最必需的美德。”(《思想起源论》第99页)原始社会的道德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在原始社会初期和中期形成了纯朴的令现代人称道的原始道德;另一方面,在原始社会,文明尚未发展,在道德上还有消极的方面,如氏族复仇、血缘群婚、食人等风俗。原始社会的道德对氏族社会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其消极方面是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后来的社会发展所克服。其纯朴道德风尚在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出现后,虽然遇到破坏,但作为人类的美德,为后人所向往,并以不同的形式保存于后人的道德生活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