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派亦称“美国批评学派”。美国人类学、民族学学派。形成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主要代表有鲍亚士、威斯勒、克娄伯、罗维。以反历史主义的实证论和经验论为哲学基础。反对进化论观点,认为历史就是对各个事实和现象作经验描述,因为只有具体的事物才是历史,反对任何的抽象推理,因为它都是不可靠的;在理论上持与德奥文化圈学派相似的观点,把人类社会的文化现象看作是静止不变的,把文化的发展归结为地理上的转移和传播, 用“文化区”代替“文化圈”,提出民族学的任务,就是对各个“文化区”、文化的特点和传播作静态的机械的描述。 历史学派又称“批评学派”、“历史批评学派”或“鲍亚士学派”。国外民族学派之一。19世纪末形成于美国,创始人为弗朗兹·鲍亚士(FranzBoas)。强调对具体事实的描述和记录,认为这是“历史的方法”,反对进化论学派的理论概括,否认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提出“文化区”和“文化层”概念,基本理论与传播学派相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分化成心理学派、文化相对论和新进化学派等。代表作有鲍亚士《原始人的心理》(1911年)、《人类学和现代生活》(1928—1938年),罗维《原始社会》(1920年),克罗伯《人类学》(1923年)等。
历史学派19世纪中叶产生于德国的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反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演绎法,否认一般经济规律,采取历史归纳法,企图建立民族的国民经济理论体系。指责古典学派偏重物质利益,忽视精神作用,反对经济自由,强调国家、法律、道德和宗教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意义。19世纪末叶,劳资矛盾日益发展,新历史学派又强调伦理观点对经济的决定影响,建立“社会政策”学会,鼓吹社会改良,被称为“讲坛社会主义”。李斯特等为先驱者。主要代表先有:罗雪尔、希尔德布兰德和克尼斯,称旧历史学派。后有施莫勒、瓦格纳和布论坦诺,称新历史学派。 历史学派Historical School of Economics19世纪后半叶主要在德国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思想流派。其创始人有:W·罗雪尔、B·希尔德布兰德和K·克尼斯。该学派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现状,就是它全部历史发展的结果。因此,他们否定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普遍规律,只强调各国的民族特点和特殊道路;他们反对古典经济学所演绎推理的经济法则,主张用历史归纳方法考虑社会秩序持续的发展,认为纯经济动机和决策,不过是其发展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新旧历史学派均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是一种积极和必要的力量。他们坚信:经济政策的是非曲直,取决于时间和地点,只有对不同社会的相似里程加以研究,才有可能确定所有国家都要经历共同的发展途径。 历史学派19世纪40年代在德国产生的一个经济学流派,通称旧历史学派。其基本观点是在研究方法上反对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法,否认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着普遍的客观规律。他们只承认各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历史道路,因而主张对社会经济进行归纳的历史方法的研究。他们强调大量收集各个国家和多个民族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说明它们发展的特点,以建立具有民族和历史特点的国民经济学。在关于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上,历史学派反对古典学派的自由放任思想,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实行“国家干涉主义”。另外,历史学派特别强调国家、法律、道德和宗教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意义,指责古典学派偏重物质而忽视国家和精神的作用。历史学派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发展为新历史学派。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还曾对在美国风行一时的美国的制度学派有一定的思想影响。 历史学派Historical School德国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派。19世纪40年代为适应较落后的德国产业资本的发展而产生。先驱者为亚当·缪勒和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主要代表有罗雪儿、希尔德布兰德和克尼斯,称为旧历史学派;还有古斯塔夫·冯·施穆勒、阿尔道夫·瓦格拉和布伦坦诺等,称为新历史学派。该学派反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法,否认一般经济规律,而采取所谓的历史方法,企图建立民族的国民经济理论体系。着重个别历史事实的叙述,而忽略理论的分析;不从生产关系的本质差别,而从生产力水平来划分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主张通过保护关税发展本国工业。19世纪末,劳动和资本间的矛盾日益发展,新历史学派又强调伦理观点对经济的决定性影响,建立“社会政策学会”,鼓吹社会改良,企图缓和阶级矛盾,这种改良主义思想被称为讲坛社会主义。 历史学派19世纪40年代在德国产生的,主张摒弃古典经济学的抽象演绎法,强调经济学研究要同历史的、制度的、统计的研究相结合的理论学派。历史学派的先驱者是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List,Friedrich,1789—1846)。历史学派有新、旧之分。旧历史学派以罗雪尔(Roscher,Wilhelm,1817—1894)、希尔德布兰德(Hildebrand,Bruno,1812—1878)、克尼斯(Knies,Karl,1821—1898)为代表,主张大量收集国家和各个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的材料,说明它们发展的特点,以建立具有民族和历史特点的国民经济学。他们特别强调国家、法律、宗教等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旧历史学派存在于19世纪40—70年代。这一学派的奠基者罗雪尔认为,普遍的共同规律是不存在的。他倡导的所谓“历史的生理方法”包括以下四点:(1) 描写、记录和说明一切经济生活的现在和过去的事实;(2) 注意经济科学的整体性和关联性,研究经济学不能孤立地从经济入手,必须与政治史、法律史、文化史等联系起来;(3) 研究经济不能以现在的经济现状为满足,必须综合比较过去的情况,从“历史的类似”中找出“倾向的线索”;(4) 历史的方法不应该对经济制度加以赞美或谴责,因为没有一个制度是对民族完全有利或有害的,经济学只应该解决“是什么”的问题,不应该解决“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新历史学派的领袖人物是施穆勒(Schmoller,Gustav,1838—1917)。新历史学派在运用历史归纳法上更加走向极端,热衷于历史统计资料的收集和堆砌,特别强调意识形态、心理因素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基本观念,解释各种经济范畴。在经济政策方面,他们要求加强社会立法,提供疾病、意外事故、老年和失业的保障,并建立“社会政策协会”,作为提出这些要求并进行讨论的论坛。新历史学派曾对德国的社会政策产生过重大影响。 历史学派 历史学派Historical School以注重历史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个德国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流派。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是其公认的先驱,威廉·罗雪尔(Wilhelm Roscher)是最重要代表人物,布鲁诺·希尔德布尔德 (Bruno Hildebrand) 和卡尔·克尼斯(Karl Knies) 对历史学派亦有重要贡献。 李斯特对亚当·斯密 (Adam Smith) 和大卫·李嘉图 (David Ricardo) 之古典理论持完全否定态度,认为他们的学说是世界主义的,忽视了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李斯特认为,各国经济发展并不存在共同的普遍的规律,各民族均有自己的发展道路。李斯特所要建立的国民经济学,“是这样一种科学,它正确地了解各国的当前利益和特有环境,它所教导的是怎样使各个国家上升到上述 (即相当于发达工业国家——引者注) 那样的工业发展阶段,怎样使它同其他同样发展的国家结成同盟,从而使实行自由贸易成为可能,并从中获得利益”(李斯特,1961,P. 113)。当时德国经济尚难同英法两国竞争,李斯特此说便落实到在德国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借助国家力量推动德国大工业的发展。 尽管如此,李斯特对于自由贸易并不是一味反对。他认为,德国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是由于德国尚处于农工业时期,而英法等国已处于农工商业时期。德国的任务是培育生产力,迅速过渡到农工商业时期,一旦达到这一阶段,德国便可与他国实行自由贸易。说到生产力,李斯特有较特别的理解,并以之与古典经济学家们的价值论相对抗。他认为,“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重要多少倍” (李斯特,1961,P. 113); 基督教,一夫一妻制,奴隶制与封建领地的取消以及货币、印刷、报纸、计量等事物和制度的发展与交通工具的采用,等等,都是生产力增长的丰富源泉。 李斯特关于政治经济学是研究各个民族经济发展特殊道路的主张,对于古典经济学的“世界主义” 批判,以及经济政策的制定要依据当时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思想,虽为其后的历史主义者继承,但李斯特并不是历史学派的集大成者。威廉·罗雪尔才堪当此誉。1843年出版的罗雪尔 《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 可谓包罗万象,可惜缺乏文彩,只有熟悉这门科学的专家阅读此书才不致忽略贯串全书并成为该学派基础的历史方法。罗雪尔在此书的 《著者序》 中说,所谓历史方法,并非仅按编年史那样拼凑材料,而在于: (1)此方法的目的在于记述各个国民在经济方面想了些什么,要求了些什么,发现了什么; 他们做了哪些努力,有了什么成就,以及他们为什么要努力,又为什么获得成功。这种记述要同法制史、政治史以及文化史结合起来。(2) 在观察现代经济关系时,绝不能忽略过去各文化阶段的研究。(3)根据过去的经验、启示和教训,当新的国民经济表现出一种同过去的国民经济相类似的倾向时,可以从类比 (Parallel)关系得到宝贵启示。(4) 对任何一种经济制度决不轻易地一律予以颂扬或一律予以否定。罗雪尔还说,历史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与萨维尼艾希霍恩方法 (Savigny Eichhornsche Method) 在法学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完全一样 (罗雪尔,1981,P. 7~9)。 罗雪尔的历史方法和历史主义,在德国19世纪的40~60年代影响极大,70年代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则为新历史学派所继承,并在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界占有统治地位。但历史方法反对经济规律的存在和抽象演绎方法,调和阶级矛盾,被马克思称为 “教授式的折衷主义空谈”。 布鲁诺·希尔德布尔德拟定了一个比罗雪尔更为雄心勃勃的研究规划。在其主要的、未完成的著作 《现在和未来的国民经济学》(1848年) 中,他强调德国历史学派与古典经济学的差别更甚于罗雪尔 (F. 申青格尔,1996,P. 554)。他力图通过统计资料发现经济发展的规律。他认为,经济关系是依地点和时间的差异而相区别的,因而经济科学仅仅是研究某一国经济的 “国民科学”。此外,希尔德布尔德攻击恩格斯的 《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他断言,“资本主义铲除了工人的 ‘懒惰’ 和‘愚昧无知’,铲除了工人的 ‘愚蠢和荒谬的守旧心理’,从而导致这样一种情形,即工人用自己的智力和体力促进历史的伟大发展” (鲁友章等,1979,P.425)。 卡尔·克尼斯在《历史方法观的政治经济学》 (1853年) 中对历史学派的理论做了精致表述。但他对希尔德布尔德努力去发现的经济发展规律持怀疑态度。他认为,认识经济现象的工具是: 统计学和历史研究著作。 总之,这里所说的历史学派,或者更明确地界定为德国旧历史学派,其学说特点是: (1) 强调归纳法,贬低抽象演绎法。 (2) 强调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试图利用国家力量促进和保护本国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反对英法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自由放任主张。 (3) 否认古典政治经济学揭示的经济规律的普遍意义,强调各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经济政策都应有自己的特点,有某些强调过头的倾向。 (4) 由于强调历史的发展和过去对现在的影响,他们力图把封建制度及其残余理想化,把普鲁士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作为自己辩护的基本对象。 ☚ 新制度学派 新历史学派 ☛ 历史学派 历史学派historical school主要以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德国一些经济学家如李斯特 (Friedricn list)、罗雪尔(Wilhelm Roscher)、施穆勒(Gustav von Schmoller)等人构成的学派,该学派的经济学家们或者特别重视经济法则与经济制度的相对性,或者采用归纳推理的方法,根据具体的历史资料推论其相对的经济法则,或者强调人类动机的相互关系和社会科学间的相互关系。 在德国,历史学派有新旧之分。但无论新、旧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们都具有下面一些共同的基本原则和见解: 第一,以进化论分析经济社会。他们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应用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研究、重视经济社会的累积发展。强调经济法则和经济制度的相对性,据此认为,各种经济法则都是暂时的、有其存在条件的,反对古典学派经济学的普遍主义 (universalism),主张相对主义 (relativity)。 第二,主张国家主义。他们认为社会是有机体,而且在不断发展变化,所以主张把社会及国家作为经济学研究的主体。他们极其重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强调社会利益,而非个人利益。 第三,重视人类经济生活的整体研究。他们认为经济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是相互依存的,应当把经济学研究同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他们应用历史资料,并根据对变动着的社会制度的研究,进行大量归纳分析。这就是所谓经济分析的历史方法,认为,这种历史方法不仅能研究历史逻辑,而且能研究决定经济现象的各种因素以及各种不同的经济行为。 第四,倡导社会改革。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认为,社会改革的目的在于促进经济活动,因此,应强调通过社会改革,合理地决定财富的生产与分配标准,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作为历史学派的奠基者和主要代表人物的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其经济思想为历史学派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其1844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他最初提出了历史学派的基本理论和政策主张。在该书中,李斯特把各国的经济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或时代,即野蛮时代,渔猎时代,农业时代,农工时代和农工商时代。他认为,一国若增进其独立与安全,就要努力尽快地把其文明从较低的阶段提高到较高的阶段。李斯特认为古典经济学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张漫无限制的世界主义,既不承认各国皆各有其特性,又没考虑各国利益之满足; 第二,处处仅以物品的交换价值为主,而对精神与政治上的目前与将来的利益、对国家的生产力均未考虑; 第三,强调利已主义或个人主义,忽视社会劳动力的天然本质、生产力结合运用的较高效果,而认为只有在私人企业与社会自由交易的前提下,人类才不致于被分割为若干个国家和社会。据此,李斯特把他自己的经济理论划分为四个相互联系的体系: 首先要确立国家 (nationality) 概念,以代替世界主义; 其次要确立生产力概念,以代替交换价值体系; 再次要确立整体联合概念,以代替个人主义; 最后则要确定使整体联合利益得以增进的经济政策。此外,李斯特在经济理论和政策中的一个突出的贡献是他提出保护幼小工业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李斯特认为,一国经济发展达到某种程度时,就应采取促进国内工业的措施,特别要保护新建工业或幼小工业的发展。李斯特指出,本国的新建工业或幼小工业与外国历史悠久的工业进行自由竞争时,绝无侥幸获胜的希望; 其本国商人的企业精神,在国外企业资本雄厚、见识与经验宏深的压倒优势下必将日趋消沉。因此,保护政策为文明落后国家达到与先进国家并驾齐驱的唯一手段,也是促进世界贸易真正自由的有效手段。 德国历史学派另一著名经济学家罗雪尔强调,政治经济学要研究一国经济社会或国民生活的发展法则。他认为国民生活是一整体的生活,各种现象都彼此密切关联,所以对其一个方面加以科学了解,需要了解一切其他方面。他特别重视对国家的研究,认为,正如生理学家若不了解人头,便不能了解人体的行动一样,假若我们不考虑国家,我们便不能掌握国民经济的有机体。据此,罗雪尔认为经济学的目的在于描述人的经济本质与经济欲望,研究被选用于满足这些欲望的制度的法则与特质,以及实现其目标的程度。 李斯特、罗雪尔等属于旧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而新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则是德国经济史学家施穆勒。他一方面在19世纪80年代与边际学派经济学家门格尔进行过关于方法论的论战,另一方面又指责旧的历史学派不适当地应用了历史教训。他认为,为着为国民经济理论建立一项经验基础,须进行更多的历史研究。为此,他提出两点主张: 第一,社会科学不能应用数学,因为人的反应太复杂难以对其经济行为做数学分析; 第二,假若经济学能成功地与伦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及政治学建立必要的科学联系,就能使之真正成为主要的社会科学。 施穆勒在其主要著作《一般国民经济学原理》中,特别强调社会有机体与经济社会之道德伦理方面,不重视其交易分析方面。所以他首先研究沟通的心理、伦理及法律基础。然后分析经济学的起源以及家庭、社会团体、共同体的概念与财产、阶级及各种企业形式之概念的关系。最后以历史及社会观点叙述市场、交易、价值、地租、信用、劳动及经济危机等概念。 德国历史学派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对其他国家的经济学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正是在它的影响下,产生了美国的制度学派,而且在西方经济学界也有人把美国制度学派看作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变种。 ☚ 古典学派或古典经济学 边际革命 ☛ 历史学派 历史学派Historical School;Historische Schule亦称“旧历史学派”。19世纪40年代在德国出现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流派。它代表了德国容克资产阶级利益,在方法论上倡导“历史主义”,反对英法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法;在政策上主张实行国家干预和保护关税制度,反对自由放任和自由贸易。它最直接最重要的先驱者是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李斯特的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该学派的奠基者是威廉·罗雪尔,代表作是《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纲要》(1843)。其他著名代表者有: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代表作是《现在和将来的国民经济学》(1848);卡尔·克尼斯,代表作是《历史方法观的政治经济学》(1853)。 历史学派否认资本主义各国存在普遍经济规律,极端强调各国发展的民族特点和特殊道路,因而断言政治经济学不应是国际的科学,只能是民族的科学,主张以“国民经济学”代替“政治经济学”。基于以上看法,他们反对采取抽象演绎法,主张运用历史归纳法,把自己的研究限于收集、整理、描述和分类德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历史发展中若干具体的经济史实。 出于为德国发展资本主义提供理论依据的意图,历史学派代表者们先后提出过数种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分期,以论证德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应采取不同于英法的经济政策,也为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同封建制度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这个特点进行辩解。但他们的分期标准,无论是国民经济部门,还是交换方式,并没有真正揭示生产方式的运动。 历史学派没有也不可能提出自己独立的论述普遍规律和理论范畴的体系,但他们事实上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拒绝一切理论,不过,这些理论都是从英法等国输入的舶来品,特别是以萨伊等人的学说为代表的庸俗经济学,同时加进了一些德国人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例如,希尔德布兰德等人把价值理解为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评价;罗雪尔和克尼斯接过萨伊和巴斯夏的“服务论”和西尼尔的“节欲说”,把资本归于资本家的“节欲”,认为利息是对这种“节欲”或“牺牲”的报酬;认为利润是对企业家组织管理监督的“劳动报酬”;等等。 历史学派在19世纪70年代逐渐发展为新历史学派;它对19世纪末兴起的美国制度学派有相当影响,同当代的新制度学派也有一定渊源关系。 ☚ 李嘉图学派 萨伊的生产论、价值论和分配论 ☛ 历史学派 历史学派19世纪40年代德国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流派。他们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方法,否认一般经济规律,提倡历史方法: 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自由主义,主张“国家干涉主义”。它分为旧历史学派和新历史学派。19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为旧历史学派时期。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是其先驱。代表人物有威廉·罗雪尔、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和卡尔·克尼斯。威廉·罗雪尔于1843年发表的《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宣言》 一文标志着历史学派正式形成。他们反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普遍主义、绝对主义、永久主义,认为经济法则不是物理化学法则,没有普遍性和不可抗性。在政策上主张保护贸易,主张国家干预经济以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罗雪尔主张把英国致富的经济学改造成“国民经济的解剖学和生理学”。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应当是对经济发展过程作纯经验主义的观察和描述,强调国民经济的历史性与伦理性。希尔德布兰德直接否认古典学派的自然规律学和抽象分析方法,主张用历史的方法来建立仅仅研究某个民族经济发展的“国民科学”。克尼斯把政治经济学归结为只是简单地记述经济现象的科学,彻底地否认了理论概括对于认识经济现象和从这些现象中寻找本质联系的意义。进入19世纪70年代以后,旧历史学派发展为主张采用历史统计方法研究经济现象的新历史学派。 ☚ 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 制度学派 ☛ 00009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