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关市征税记
清代市场管理著作。清彭宁求(生平不详)著。
《历代关市征税记》认为,在中国远古时期的“关”是“将以御暴,非专于敛财”,设关征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市者,所以通商贾而阜货财”,市场本来是促进商品流通,方便人民生活的,“故可以利民者莫如市”。但是,如果不加强市场管理,商贾“专以牟利为事,旦暮孳孳,凡可以利己而生息者,无所不为,滥恶伪饰;凡可以欺人而觅利者,无所不为”;“至于天患民病,乘急踊价,众方以为灾祸,而彼独以为乐幸。孤寡贫穷,假责称责,此方以为困苦,而彼乃以为资息”。因此,“可以害民者亦莫如市”。要求政府加强管理,“治于未乱之前”。并提出管理的办法:“肆长陈其货贿,而美恶不得以混淆;贾师奠其价值,而贵贱不得任意;司稽巡其犯禁,胥师察其饰行儥慝,而诈伪不得以相欺”,强调用行政手段来管理市场。
此书对历史上的抑商政策作了较系统的叙述,指出,自管仲相齐始,由于“弃本而事末,奸富者众”,因而管仲“制敛散之权”。秦国商鞅“凡事末利者,一切收以为孥”。汉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汉文帝规定“市井之子孙,终不得仕官为吏”。汉武帝时桑弘羊“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对汉以后的抑商政策亦有陈述,意在为当时的统治者提供借鉴。
此书对明代的关市征税情况有比较详细的记载:“明制,府州县有税课司局,河泊有诸税所,办商税渔课引繇契本有额。”对于明代在各地关市征税所得也有一定的记载,如说明成化七年,在太平、芜湖、荆州、沙市、杭州等地征收竹木税,仅得银千两。对于重重设关,重复收税的情形提出了批评,指出明代北京在卢沟桥、大明门等地重复设关,“一货而数征”,打击了商人贸易的积极性。
这部著作对于了解古代中国市场管理和税收的情况有很大帮助。商务印书馆1935年出版的《丛书集成初编·社会科学类》,依据《学海类编》(道光本)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