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厂长(经理)负责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负责制即由厂长全权负责生产指挥、经营管理。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这个《条例》对厂长负责制有明文规定: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由国家委托厂长全权负责。厂长在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企业主管机关的决定。厂长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在企业缴纳税金、上交利润和提取、使用利润留成以及转让固定资产和进行重大经济活动等方面,厂长必须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国家银行的监督。 ☚ 治理整顿 国营企业 ☛ 厂长(经理)负责制中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一项领导制度和管理制度。特点是由国家委托企业厂长全权行使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权。内容包括:厂长 (经理) 是企业法人代表,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全权负责。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厂长有权决定企业的生产、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及使用留利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项目。厂长有权根据需要设置企业生产组织和行政管理机构,有权任命中层领导干部,有权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厂长 (经理) 负责制是在职工代表大会和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下实行的。 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负责制我国现行的企业领导制度。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厂长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厂长、专家和中国共产党组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会组织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组成,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厂长决策。国家赋予厂长生产经营决策权、生产经营指挥权和用人权,厂长要对企业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负责。湖南在1984年的企业整顿工作中,着重整顿和调整领导班子,省政府负责同志在全省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提出,用“三关”的办法择优招聘企业的厂长和经理,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无论是自荐的,群众推荐的或上级经考核推荐的厂长(经理)候选人,都要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上发表冶厂纲领的演说,参加由上级派人举办的政治业务的书面考试,并在有上级领导、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的答辩会上进行冶厂答辩。这个办法,经过一、二批共114个企业试点取得经验后,1987年5月在全省推广,企业全部实行了厂长(经理) 责任制。厂长 (经理)责任制赋予厂长 (经理)权、责、利,对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解决企业产权模糊和政企不分的根本问题。 ☚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承包经营责任制 ☛ 厂长(经理)负责制Director (Manager) Assuming Responsibilities System企业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由厂长(经理)统一领导、全面负责的体制。最明显的特征是明确厂长(经理)在企业中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地位和应负的责任,突出厂长(经理)在领导指挥中的作用,保证其在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上的决策权。 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在企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保证和监督下,对企业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的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马克思说:“凡是有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31页)实行厂长负责制,建立起以厂长为首的、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才能及时而有效地解决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高度的连续性、比例性以及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实行厂长负责制,企业党组织从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好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上,就可以改变党企不分的弊病,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 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负责制改革开放中对工业企业管理体制的一项改革,即由厂长全权负责生产指挥、经营管理。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这个《条例》对厂长负责制有明文规定: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由国家委托厂长全权负责。厂长在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企业主管机关的决定。厂长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在企业缴纳税金、上交利润和提取、使用利润留成以及转让固定资产和进行重大经济活动等方面,厂长必须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国家银行的监督。厂长应当定期向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厂长实行任期制,任期内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条例还对厂长的条件、职责、权限、奖励与处分及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和生产指挥等做了相应的规定。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经初步显示了优越性和正确性。 ☚ 人民资本主义 工业布局 ☛ 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负责制国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由国家委托的厂长(经理)实行全权指挥,全面负责的一种企业管理制度。实行这种制度,符合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需要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的要求。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党政职能分开,厂长全面负责,党委保证监督,职工民主管理。其具体内容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工作,必须由厂长负责统一指挥;明确厂长的责任和权利,两者要完全一致;个人负责应建立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个人决策与集团决策相结合;要完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使个人的管理权威与组织机构的作用相结合。厂长负责制在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后开始实行。它的意义在于: ☚ 一长三师制 开放原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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