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货币
简称厂币。指按人民币量度印制的,充当厂内商品交换的价值尺度,是厂内商品交换的媒介物。它是企业根据内部结算的需要由厂银行发放的,与国家发行的“人民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事物。在厂内也只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而不具有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等职能。因此只能在本企业内部使用,不准在社会上流通。它适用于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之间不足转帐起点的经济往来结算和日常零星的往来结算以及费用报销等。发行厂内货币,运用其进行核算,更有货币的真实感,使企业职工置身于内部生产经营市场,使人们的观念得到改变。有利于企业深化改革和进一步走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