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民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发达省市对口支援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民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发达省市对口支援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八月十八日现将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会议讨论制定的《关于经济发达省、市对口支援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支援和受援双方,结合实际,组织落实,并注意总结经验,具体安排情况,请及时告诉我们。 ☚ 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的意见 关于经济发达省市对口支援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建设的实施方案 ☛ 00003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