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平洋无核区1975年10月20日,斐济、新西兰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三国向第30届联大会议提出《建立南太平洋无核武器区》的决议草案。同年12月11日获得通过。1984年,澳大利亚总理霍克进一步建议建立南太平洋无核区。1985年8月4日至6日,在库克群岛的拉罗通阿举行的南太平洋论坛通过建立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又称《拉罗通阿条约》),正式宣布南太平洋为无核区。无核区范围包括:西起澳大利亚靠印度洋的海岸,东至东太平洋与拉美无核区连接;北起赤道以北的基里巴斯,南至南纬60度,与南极洲无核区连接。条约规定在该地区禁止使用、拥有、试验和部署核武器,禁止堆积核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