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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十三经辞典︱《孝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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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辞典︱《孝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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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概述

 《孝經》是中國第一部倫理道德專著,全書共十八章,一千九百零三字。篇幅雖小,却全面而又系統地論述了儒家所倡導的“孝道”思想,分别叙述了在“事親”的前提下,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等應遵守的“孝道”及推廣“孝道”的方法和步驟,同時對以“孝”修身、治家、治官、治國的目的進行了充分的闡述。

一、“孝”的産生、發展及《孝經》的形成與研究的歷史狀况


 (一)孝的産生、發展及《孝經》的形成“孝”的思想和觀念,在中國究竟産生於何時? 目前學術界尚有争議。一種意見認爲産生於原始社會,其理由是原始氏族公社,無論是母系氏族還是父系氏族,母親或父親的權威都是至高無上的。這種權威的建立,必然要求晚輩對長輩的信賴和自覺服從。特别是到了父系氏族公社,隨着家庭和私有財産的出現,也就有了按父親血統繼承財産的問題,這時父親要求子女對自己盡“孝”;子女爲了獲得財産繼承權,也必然會對父親克盡孝道。①另一種意見則認爲,原始社會根本不可能産生“孝”的觀念,因爲那時的人們,過的是群體生活,以採集野果草根充饑,或集體共同漁獵享用。當遭外族或猛獸侵襲時,祇有集體抵抗,方能生存。這時的人們崇拜力量和勇敢,視力大勇敢爲美德。所以,年輕、健壯、剛强無畏的人被尊敬;而年老、體弱、怯懦的人,不僅得不到尊敬,甚至還會成爲犧牲品。②
 如何對待以上兩種意見?它們均出於推測,無可靠的文獻資料作爲佐證,我們不敢姑妄論之。但是,祇要翻開有文字以來的最早的歷史記載,我們雖没有發現殷商時代用“孝”字來概括“孝道”的實例,但從考古發掘中,可以看到殷商時代厚葬的習俗,如湖北黄陂盤龍城東墻外李家嘴的丙種中型墓“李”M2,隨葬的器物,僅銅器就有六十三件,還有玉器、陶器和木器等;此墓還發現殉人三具。河南安陽小屯墓M5,據統計有青銅器和玉石器各約四百餘件,骨角牙器,亦達二百餘件,海貝六千餘枚;小屯墓的椁頂及其週圍就殉葬了十五人之多。③從甲骨卜辭中,也可以看到殷商時代人們尊祖、敬宗的活動記録。譬如:
 (1)辛巳卜,其告水入於上甲,祝大乙,二牛,王受又。(《粹》148)
 (2)召方來,告於文丁。 (《甲》810)
 (3)貞,祖丁若,貞,祖丁弗若。 (《乙》3422)

 殷人對祖先的這種厚葬及虔誠的祭祀活動,實際上表現出對祖先的崇敬、孝敬思想,其目的是爲了求得祖先亡靈對自己的庇護和保佑。
 《禮記·表記》中也有類似的記載:“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思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說明向祖先卜問,對祖先進行祭祀,更多地是爲了祛灾、除禍、求福,希望永遠保持世襲統治的地位。
 盡管從殷人對祖先態度看,雖不同於周人的“孝”,但却有了周人“孝”的某些内容和活動。從孝慈的倫理觀念方面來看,殷人在這方面雖然表現得朦朧、淡薄,但却可以認爲是“孝道”思想的萌芽階段。
 任何事物的産生,都有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把“孝”作爲倫理道德的標準,用它來概括“孝道”的内容,這是由周人首先提出的。 西周典籍及青銅銘文中就有關於“孝”的記載:
 (1)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尚書·康誥》)
 (2)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 (《尚書·酒誥》)
 (3)用追孝侃前文人。 (《井人鐘》0056)

 周人對祖先的虔誠祭祀,其目的同殷人一樣,也是爲了得到祖先的保佑,以達到世襲統治的目的。 從這一點來講,應該說周人繼承了殷人“孝道”的思想,這也是西周時期“孝道”的主導方面。 《國語·周語上》所謂的“言孝必及神”,《國語·魯語下》所謂的“各致齊敬於皇祖,昭孝之至也”,正是這種現實的概括。上引三例,不僅反映了周人對“孝養”的重視,對“孝道”的發展,而且預示着“孝”的内容將發生重大的變化,這便是由對死者的祭祀、祈求鬼神的保佑,向善事父母、孝敬活人的方向過渡。
 這種過渡,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考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周初汲取了殷亡的教訓,一方面看到了“人”的力量的重要,因而,在建國初期,特别重視發展生産,使老百姓安居樂業,這就有了史家所謂的“成康之世”;另一方面也看到了“人”的繁衍教育同父母息息相關,家庭的穩固,同社會的安定息息相關。所以,“孝”就增加了“善事父母”的内容。
 到了春秋時期,由於鐵器的使用,牛耕的推廣,社會生産力空前發展,舊有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都受到了巨大的冲擊,固有的天命、神權等觀念發生了動摇,人的價值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人們逐漸從對虚無的天神世界的期望,回到現實生活中。所以對祖先的虔誠祭祀、祈求保佑的觀念已居於次要地位,而“父慈子孝”却成了這一時期“孝道”的主要内容。 關於這一點,在《左傳》的隱公三年、昭公二十六年和《國語·晋語》中都有明確的記載,僅《論語》一書,孔子論“孝”的言論就多達十四處之多。 分析孔子的這些言論,我們認爲,孔子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爲孝道的完善和豐富作出了貢獻。
 第一,强調“敬”在實行“孝道”時的重要性。 他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 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④這是孔子論“孝”的核心,也是孔子所賦予“孝道”的不同於前人的新内容。
 第二,强調“不違”。他說:“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⑤
 第三,把“孝道”推向社會,並上昇爲治國安邦之本。 他說:“弟子人則孝,出則悌,謹而言,泛愛衆,而親仁。”⑥
 第四,强調“孝”和“忠”結合。 他說:“孝慈則忠。”⑦這是孔子將“孝”推廣到社會以後提出的一種做人的原則,絶非後世所謂的“忠君”之意。
 第五,“孝”作爲一種倫理道德標準,不祇限於一般人,而是包括了各個階層的人。 强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⑧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親要像父親,兒子要像兒子。
 到了戰國初期,由於生産力的進一步發展,以孟子爲代表的儒家學派繼承並發展了孔子的“孝道”學說,主要表現爲:①孟子提出“親親”的“孝道”原則。孟子所講的“尊親”、“事親”、“得親”、“順親”都是從這一原則出發的。 ②孟子把孔子所倡導的“孝”,擴充爲評價一切是非的最高標準,他說:“事孰爲大,事親爲大。”⑨“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⑩又說:“不得乎親,不可以爲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爲子。”(11)③孟子還極力反對“不孝”,提出了“不孝有三,無後爲大”(12)的箴言,並歷數了世俗所謂的五不孝:“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財貨,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縱耳目之欲,以爲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13)
 除《孟子》外,這一時期的作品如《大戴禮記》、《禮記》乃至《荀子》中,都有不少論證“孝道”的言論。
 由於儒家學派對“孝道”的重視和倡導,專門闡述儒家“孝道”的專著《孝經》在戰國末期便應運而生,這部著作的問世,充分反映了儒家學派决心通過進一步推進“孝道”,以達到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目的。這是時代的産物,也是儒家“孝道”思想發展的必然。
 《孝經》的作者,歷來衆說紛紜。 概括起來有八種說法之多。
 1.孔子說。 漢班固《漢書·藝文志》:“《孝經》者,孔子爲曾子陳孝道也。”
 2. 曾子說。 漢司馬遷《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曾參,“孔子以爲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3. 曾子門人說。宋胡寅:“曾子問孝於仲尼,退而與門弟子言之,門弟子類而成書。”(參見朱彝尊《經義考》卷二二二)
 4.子思說。宋馮椅:“子思作《中庸》,追述其祖之語乃稱字,是書(指《孝經》)當成於子思之手。”(參見王應麟《困學紀聞》)
 5.孔子門人說。 宋司馬光《古文孝經指解·序》:“故孔子與曾參論孝,而門人書之,謂之《孝經》。”
 6. 齊魯間儒者說。宋朱熹:“《孝經》獨篇首六、七章爲本經,其後乃傳文,然皆齊魯間陋儒篡取《左氏》諸書之語爲之。”(參見朱彝尊《經義考》卷二二二)
 7.孟子門人說。 近人王正己《孝經今考》:“總之《孝經》的内容,很接近孟子的思想,所以《孝經》大概可以斷定是孟子門弟子所著的。”(參見顧頡剛主編《古史辨》第四册)
 8.漢儒說。姚際恒《古今僞書考》:“是書(指《孝經》)來歷出於漢儒,不惟非孔子作,並非周秦之言也。”
 以上幾種說法,皆可備一說。 我們認爲:《孝經》是孔子向曾子講述孝道的言論,上古著書就是口耳相傳,孔子應是《孝經》的當然作者。 至於書中多次明言孔子、曾子說明真正成爲文獻典籍,是經過他們的弟子歸納整理,記録而成的。
 《孝經》的成書年代,當在戰國末期,至少不會晚於《吕氏春秋》(公元前241年修成)。因爲《吕氏春秋·察微篇》和《孝行覽》中均引用了《孝經》。
 《孝經》的“經”,和《詩》、《書》、《易》稱“經”不同。《詩經》、《書經》、《易經》是漢人把儒家著作奉爲經典後加上去的,《孝經》的“經”是“原則”、“方法”的意思,並非後人所加。 清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皇侃〈孝經皇氏義疏〉》:“經者,常也,法也。 ……孝爲百行之本,故名曰《孝經》。”《吕氏春秋》中已明確引用《孝經》這一名稱,可見它在成書時就是如此。
 (二)《孝經》研究的歷史狀况
 《孝經》一書,從成書之日起,綿延至今,一直受到人們的重視。 據《四庫全書總目》記載,東漢蔡邕在他的《明堂論》中,曾引用戰國時期魏國國君魏文侯的《孝經傳》。秦始皇焚書坑儒後,同其他幾部經書一樣,《孝經》亦有今古文之分,相傳古文有孔安國註本,今文有鄭玄註本。 自漢代以降,作爲儒家的經典,歷代君王推崇備至。漢文帝時,《孝經》不僅被列入官學,置博士,而且成爲兒童識字以後的必讀書。此後,帝王爲之作註者,亦不乏其人:晋元帝作《孝經傳》,晋武帝作《總明館孝經講義》一卷,梁武帝作《孝經義疏》十八卷,梁簡文帝作《孝經義疏》五卷。 唐玄宗於開元十年(722)用今文本作《御註》,又於天寶二年(743)增補修訂,作爲定本,頒佈天下;並於天寶四年(745)九月將《御註孝經》刻石於太學,即所謂的《石臺孝經》,現保存於西安碑林;宋代邢昺又爲《御註孝經》作《疏》,即今通行的清阮刻《十三經注疏》本中的《孝經註疏》。繼唐玄宗《御註》之後,又有清順治皇帝《御註孝經》一卷,雍正皇帝《御纂孝經集註》一卷。又據《四庫全書總目》記載,關於《孝經》:“自魏文侯而下,至唐宋,有名可紀者,凡九十九部,二百二卷。元明兩代不預焉。近時曹庭棟《孝經通釋》所引,尚於唐得五家,宋得十七家,元得四家,明得二十六家,國朝四家。”又據《清史稿·藝文志》統計,清代的《孝經》註本,有三十三部,七十四卷。
 根據以上記載,我們可以這樣說,自魏文侯至清,《孝經》的註本,有名可記者約一百六十二部,三百餘卷,真可謂汗牛充棟,雖然這些註本大都亡佚了,但從中可以窺得歷代皇帝和文人學士對《孝經》的重視和研究的盛况。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在《民族主義》一書中對《孝經》亦作了高度評價,他說:“講到孝字,我們中國尤爲特長,比其他各國進步得多,《孝經》里所講的孝字,幾乎無所不包,無所不至。 現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國家,講到孝字,還没有像中國講的這樣完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的近三十年間,對於《孝經》,學術界無人問津,不僅没有新註本,就連闡述“孝道”的論文,也少得可憐。 可以說關於《孝經》的研究基本上處於停滯狀態。 1984年,中華書局出版了《經書淺談》一書(該書是《文史知識》“經書介紹”專欄文章的彙集),其中收集了已故學術界老前輩楊伯峻的《孝經》一文。楊先生是我們十分尊敬的老前輩、老專家。 然而在這篇文章中,他却對《孝經》採取了全面否定的態度,他說:“《孝經》這部書,内容陳腐,文字簡陋,實在值不得一讀。”楊老的這種評價,未免失之偏頗。這種現象之所以出現,和“左”的思想對學術界的影響不無關係。 有人總喜歡把“孝”和封建社會聯繫在一起,把“孝”和“封建”混爲一談,視“孝”爲一切愚昧落後的根源,其實這是一種誤解。 正是有了這種誤解,所以學術界就視“孝”爲禁區,不少人怕抓辮子,怕打棍子,怕戴帽子,因而不敢貿然涉足。 但是,鑄成民族性格的“孝道”思想,並不因此而窒息。 它作爲人類的倫理道德,祇要人類存在,它將永遠存在下去,祇不過由於歷史的發展,時代的變遷,其内容會有所增减,但孝敬父母,尊敬長輩的思想永遠不會變。
 有關《孝經》的各種著述,朱彝尊《經義考》卷二百二十二至二百三十,收録詳備。蔡汝堃《孝經通考》也有《〈孝經〉集目表略》。 日本學者林秀一的《日本孝經年譜》(《漢學會雜誌》第三卷第2號),記述了《孝經》在日本的流傳及版本。

二、《孝經》思想内容的述評


 《孝經》作爲儒家學派專門闡發“孝道”的專著,它汲取了儒家先輩們論述“孝”的言論,加以綜合和概括,使之成爲儒家學派的“集大成”之作。 下面,我們將從七個方面對《孝經》思想内容作一簡要的述評。
 第一,論述了“孝”的重要性。 首章開宗明義指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這說明“孝”是道德的根本,教化的源泉。 《三才章》:“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其大意是說“孝”充滿於宇宙天地之間,是人的基本行爲,具有永恒性。 《聖治章》:“天地之性,人爲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其大意是說,在天地之間,人最寶貴,最重要,而人的行爲又以“孝”爲最重要。 至於本章所說的“父子之道,天性也”,關係有人認爲作者的這種觀點是唯心主義的。這種看法,未必妥當。因爲,這里的“道”是指父子關係和親情;這里的“天性”就是指這種“關係”和“親情”,是與生俱來的,誰也無法選擇的。據此,我們認爲,這種觀點不僅不是唯心主義的,而且是唯物主義的,因爲它反映了客觀存在。 至於有人說動物都有親情,我們認爲“親情”是一種理性的表現,是人進行思維活動之後,纔會産生的,這種把其他動物的本能和人的親情混爲一談的說法,無疑是錯誤的。也有人根據這兩句話,認爲《孝經》忽視了後天的教育,縱觀全書,我們認爲其立論也是不能成立的,因爲《孝經》中有許多地方,不厭其煩地强調了對“孝”的推廣,强調了對人的教化,這難道不是對後天教育的重視嗎? 《感應章》:“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其大意是說,實行“孝道”達到最高境界時,就可以與天地相通,相互感應,光照四海,無所不至,無所不通。 這里强調“孝道”的重要,似乎無可非議。但對“孝”的作用夸大到了荒誕不經的地步,從而給一個好端端的“孝”,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對於這種夸大,我們認爲應當否定。
 爲了强調“孝”的重要性,《孝經》還竭力反對“不孝”。 《聖治章》:“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其大意是說,對自己的父母不敬不愛的人,要他去愛敬别人的父母,根本是不可能的。 《五刑章》說:“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這里不僅把“不孝”說成是犯罪,而且列爲五刑之罪之首。
 從以上分析可知,《孝經》强調“孝”重視“孝”,是對的,但片面夸大“孝”的作用,甚至把它說成是神聖的,萬能的,則無疑是錯誤的。
 第二,論述了實行“孝道”的必要性。首先是時代的需要,前文已提到《孝經》成書於戰國末期,由於從春秋到戰國的數百年間,諸侯之間的弱肉强食,你争我奪,兼併戰争迭起,戰火紛飛,搞得民不聊生。人心思定,人心思統一,這是當時的大局。 如何順應這種歷史潮流,各個學派都根據自己所代表的階級和利益,在思索、在提方案。 這時的儒家學派公開打出了“以孝治天下”的旗號,這固然出自維護宗法世襲統治的目的,但從當時現實考察,這也不失爲一種穩定社會,治理國家的有效方案。《孝經》中不乏這方面的論述。
 《三才章》:“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争;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孝治章》認爲祇有推行孝道纔會達到“天下太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聖治章》認爲祇有推行“孝道”,纔能得到人民的擁護和愛戴,方能“行其政令”。 《紀孝行章》說明行“孝”的實際行爲不僅僅是致敬、致樂、致哀、致嚴,還特别指出:“事親者,居上不驕,爲下不亂,在醜不争。 居上而驕則亡,爲下而亂則刑,在醜而争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爲不孝也。”《五刑章》指斥“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總之,《孝經》的作者認爲,祇有推行“孝道”方能使社會得到安定。 以孝治天下,可得萬國之歡心;如若不孝,乃大亂之道。
 第三,論述了在“事親”的總前提下,各個不同階層的人,應該實行各自的“孝道”。 天子要做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 敬親者,不敢慢於人。 愛敬盡於事親”。 唯其如此,德教方能“加於百姓,刑於四海”。 諸侯要做到“在上不驕,高而不危。 制節謹度,滿而不溢”,纔能使“富貴不離其身”,纔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卿大夫要做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然後纔能“守其宗廟”;士要做到“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這樣,就可以“保其禄位,守其祭祀”;庶人要做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
 以上這些要求,能否實行?作者在《庶人章》的最後,作了回答:“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始終,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其大意是說,對所有的人來說,“孝道”無始無終,無窮無盡,永恒存在。 有人擔心做不到,這種情况實際上是不會有的。也就是說,自天子至庶人,雖有尊卑貴賤之分,但是於“事親”、“行孝”一事無别,鼓勵人人努力行孝。
 《孝經》爲什麽對不同階層的人實行“孝道”,有不同的要求?從上述引用的材料可以看出,《孝經》是現實主義的,承認社會的人的等級差别,所以它從“以孝治天下”的主導思想出發,認爲,祇要自天子至庶人,在“事親”的原則下,各依其職,各盡其責,各自盡自己該盡的“孝道”,就能够立身、行道、平天下。
 第四,論述了“移孝於忠”。 《開宗明義章》指出:“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就是說,“孝”首先表現爲“事親”,進而表現爲“事君”。 “事君”就是事奉國君,爲國家做事,通過事親、事君,最後纔能“立身”,達到事業有所成就的地步。其中所說的“事君”,涉及到臣下如何對待國君的問題,這也就是如何“移孝於忠”的問題,也是被後世統治階級利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士章》中有“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以孝事君,則忠”,《廣揚名章》中還有“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這兩例明確指出君子對父母能够盡“孝道”,也就可以把對父母盡“孝”之情,移於國君,效忠國君。對於這兩例,我們不能小視,因爲“孝”本來是家庭範疇内的倫理道德規範,同朝廷之事,同“忠”没有聯繫。後來,由於“孝”的含義和作用逐漸擴大,便由家庭而社會,而國家。“孝”的内涵不但反映了親子之間的關係,也用以指君臣之間的關係。《孝經》倡導“移孝於忠”,實際上是將“治家”移於“治國”,目的還是爲了社會安定,政權穩固。
 第五,論述了推廣“孝道”的主要内容。 既然要“以孝治天下”,就必須推廣“孝道”。 “孝道”的主要内容是什麽?《廣至德章》指出,如果把首章所講的先王的“至德”、“要道”加以推廣,國家就能得到安定,天下就會得到太平。 這里所說的“至德”和“要道”就是指“孝”而言。《廣至德章》則是把首章所說的“至德”的意義加以發揮。說明敬父母,敬長上,敬人君之“孝道”,没有至德的人,是不會做到的。 《廣揚名章》是對首章的“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的進一步發揮。
 第六,旗幟鮮明地反對愚忠、愚孝。 《孝經》主張“以孝治天下”,倡導“移孝於忠”,但它却旗幟鮮明地反對愚忠愚孝,這是先秦儒家的基本思想,這種思想是十分可貴的。 《諫諍章》有一段很精彩的記述:“曾子問:‘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 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争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争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争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不争於君。故當不義,則争之。 從父之令,又焉得爲孝乎?”這段話的主旨在於說明,做兒子的一味聽從父親的命令,唯父親之命是從,絶非孝順。父親的作爲如果違犯了義理,就應當勸阻干預,這纔是真正的孝順。其中的“争”,即直言勸告。 就是說你的上司、朋友、父親,有缺點、錯誤,要及時指出,這纔算作好臣子、好朋友、好兒子。 同時也說明了,無論你的職位多高,不能祇聽好話,還要聽取不同的意見,更强調了作爲臣下對上司的正確態度,應該做到“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這就是說,在朝廷做官,必須想着如何盡忠,爲國效力;從朝廷退居在家,也應想着如何匡救補正國君的過失。 對於國君的優點,要幫助他發揚,對其缺點必須糾正。祇有這樣,纔能“上下相親”。
 第七,論述了喪葬之禮。 死,是人生的終結,也是一件大事。 《孝經》對這個問題很重視,在《喪親章》中,作了專門論述。其主旨在於說明舉行喪葬之禮的目的,不是神化祖先,而是爲了慎終追遠,不忘祖先恩德。
 以上是對《孝經》思想内容的簡要述評。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孝經》不僅對殷周以來逐漸産生、形成的“孝道”,有揚棄,有繼承,有發展,更重要的是它概括了先秦儒家學派論“孝”的全部内容,充分地反映了先秦儒家學派的“孝道”觀。其思想之深刻,論證之充分,都是值得我們很好研究的。

三、通過述評引出的思考


 目前,學術界評論《孝經》,論述“孝道”的文章,可以說是鳳毛麟角,少得可憐。 縱觀這些論者,大都祇肯定其尊老愛幼,孝敬父母,如此而已。 而對儒家在倡導“孝道”的過程中所涉及到的與之相關的問題,未作深入的研究,所以對《孝經》、對“孝道”肯定的少,否定的多。 對此,我們不打算一一論述,祇想根據述評引出的思考,談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孝經》倡導的“孝道”,重在活人,而不是重在死人。 它突出地强調了對父母的“孝養”、“孝敬”。而對故去的祖靈的祭祀,並不是祈求保佑,而是爲了慎終追遠,以表示不忘祖宗的恩德之意。 這充分反映了對人的價值觀的重視。
 第二,《孝經》把本來作爲維繫家庭倫理觀的“孝道”推向社會。 所主張的“廣敬”、“博愛”,就是要求每個人對待别人的父母、兄弟、姊妹,要像對待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一樣,這反映了中華民族的群體意識。
 第三,《孝經》的“移孝於忠”,就是提倡“忠君”。這里的“忠君”,即盡心竭力事奉國君,與後世的愚忠絶不相同。 而國君又常常和國家聯繫在一起,是國家的象征,所以這里“忠君”的實際含義是盡心竭力爲國家效力。 因而對《孝經》的“移孝於忠”應該有一個充分的認識。 否則,對屈原的所作所爲就無法解釋。
 第四,《孝經》倡導“孝”並提出“移孝於忠”,但反對愚孝愚忠。 它要求天子、國君、卿大夫要有争臣,士要有争友,父要有争子。這實際上是民主意識的反映。
 第五,《孝經》對不同階層的人在事親的前提下,對他們實行“孝道”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這些要求都是雙向的,如:要求“子孝”,還要求“父慈”,其目的是爲了“上下相親”。 這種“上下相親”的觀念,實際上反映了和睦相處、安定團結的意識。
 第六,爲了推行“孝道”,非常强調教化和自身的表率作用。這也是值得十分重視的。
 《孝經》作爲戰國末期的著作,它所倡導的“孝道”,無疑打着那個時代的烙印。 今天我們如何對待它,楊伯峻的觀點,我們認爲不可取,但臺灣學者嚴協和又把它奉爲“立身上世處寶典”、“治國平天下之大經大法”,(14)同樣不足取。 怎樣纔能從中汲取精華、剔除糟粕?這就需要我們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仔細地研究,全面地分析,祇有這樣,纔能對《孝經》作出正確的評價,纔能繼承和發揚儒家所倡導的“孝道”,使之古爲今用。

劉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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