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省 十三省即十三布政司。明太祖建立明朝后,尽革行中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领天下府、州、县。因十三省是中书省的分署,故称省。十三省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见 《明史·地理志》。 ☚ 董卓燃脐 索家 ☛ 十三省明代全国除直属京师的南北两直隶外,共分十三省。后用以代指全国。少年:“圆不过月亮方不过斗,十三省好不过凉州。” 《西北花儿精选·人品压了十三省》:“松树林里虎丢盹,撞见尕妹担的桶,人品压了十三省。”也说“一十三省”。 十三省一0101名旧时指代全国。晋语。陕西北部。《陕北民歌》:「~的女儿数上蓝花花好。」   十三省明代初年因袭元代制度,分境内为若干“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年)又改为“承宣布政使司”,分领全国府、州,性质与省同,故亦称“省”。宣德三年(1428年)以后,全国的府、州分统于京师(即北直隶)、南京(即南直隶)和十三布政使司,又称“十三省”,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其余与二直隶合称为“十五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