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1953年,设立江苏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这是江苏农垦事业最早的管理机构。内设秘书科、人事科、生产科、计划财务科、农机科、技术室等职能部门。
1956年5月,农场管理局从省农业厅中划出,成立江苏省农场管理局,并由二级局建制升格为一级局建制。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计划财务处、农业生产处、基建处等职能部门。
1962年9月,江苏省农场管理局又重新并入江苏省农业厅,名称为江苏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为二级局建制。
1964年,农场管理局更名为江苏省农林厅农垦局。
1965年8月,江苏省农林厅农垦局撤销,建立江苏省农垦公司和党委会仍隶属于省农林厅。农垦公司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劳资处等部门,下辖47个农场。
1969年3月,军队接管,农垦公司撤销,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隶属于南京军区。下辖4个师18个团4个独立营、1个盐务管理局、1个采煤团。兵团成立以后,还先后新建了15个工商运建企业,其中有12个工厂,共有职工近20万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机关设司、政、后三大部。司令部设办公室、作训处、军务处、生产建设处、管理处;政治部设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保卫处;后勤部设财务军需处、物资管理处、运输机(军)械处、卫生处。
1975年6月,江苏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同年10月成立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农垦局,为一级局建制。农垦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农业科、工业科、计划财务科、物资运输科、劳动工资科。并在淮阴、盐城、南通三地区,分别设立农垦局,作为省农垦局的派出机构。
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农垦局改称为江苏省农垦局,原各职能部门的组、科分别改称为政治处、农业处、工业处、物资运输处、计划财务处、劳动工资处、办公室,并增设农机管理处、科教处。同年,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农垦局 《关于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同意成立“江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与省农垦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983年,在省级机构改革中,江苏省农垦局改为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1984年1月,省政府《关于授权建工、建材、煤炭、医药、农垦、出版、旅游等7个企、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职能的通知》,授权总公司仍承担原先的行政职能和工作任务,原来同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仍保持不变。总公司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劳动经营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对外经济贸易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等7个处室(委);另建立农业公司、工业公司、商业公司、物资储运公司。原地区农垦局分别改为南通、盐城、淮阴、连云港、徐州农垦公司,仍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复兴圩、五图河、新浦、大中、环本、东海等6个农场划归省劳改局管理。1987年5月,撤销农业公司、工业公司,分别恢复农业处、工业处,商业公司、物资储运公司合并为商业物资公司,之后,根据工作需要,陆续成立了体改办、监察室、农垦报社、老干部处、绿色食品办公室。1995年末,江苏农垦共辖盐城、淮阴、南通、徐州4个农垦公司,东辛、商业物资、大圣等3个企业集团,27个农(林) 场,11个直属工厂和16个直属商、运、建、服企业,1个农垦职工大学,1个总公司驻淮阴办事处。土地总面积13. 5万公顷,耕地7万公顷,资产总额42亿元,净资产13亿元。
总公司的职能: 接受省政府委托统一经营管理农垦系统的国有资产,统一承担这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行使省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包括教育卫生、社会保险统筹、自然资源开发、治理与保护等,并参与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处理同地方政府的关系。
单位地址: 南京市珠江路4号
邮政编码: 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