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法政学堂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六月,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委任黎渊为监督,筹设北洋法政学堂,校址设在河北新开河临近铁道的西岸(现名志成道)。次年4月,校舍竣工,是国内创办最早的一所法政学堂。学堂设监督1人(由北洋大臣札委)。下设教务、庶务、斋务3个部门。黎渊任第一任监督。1912年,北洋法政学堂易校名为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改监督为校长,由第七任监督张恩绶担任。1914年6月,保定法政专门学校、直隶高等商业学校并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改称直隶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由梁士宸为校长,学制改为4年,招收四年制中学毕业生入学,设法律、政治经济、商业3科。1919年7月,添设甲种商业讲习科,预科1年,本科3年,以造就中等商业经济管理人才。截至1923年,该校共培养法律专门人才172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