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元素周期律
1869年2月,俄罗斯化学家门捷列夫D.I.Mendelejeff1834—1907提出了化学元素周期律的基本论点:(一)按照原子量的大小排列起来的元素,在性质上呈现明显的周期性。(二)原子量的大小决定元素的特征,正象质点的大小决定复杂物质的性质一样。(三)应该预料到许多未知单质的发现,例如预料类似铝和硅,原子量位于65至75之间的元素。元素的某些同类元素将按他们原子量的大小而被发现。(四)当我们知道了某元素的同类元素以后,有时可以修正该元素的原子量。与此同时,德国化学家迈耶尔(Meyer.J.L.1830—1895)还给元素周期律做出了这样的定义:“元素(以及由元素所形成的单质或化合物)的性质周期地随着它们的原子量而改变。”
元素周期律的建立说明自然界的元素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性,并表明元素性质发展变化的过程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周期表中每一周期的元素随着原子量的增加,确切地说,随着原子序数(核电荷数)的增加,显示出各种性质逐渐地发生量变,但到一周期的末尾就显示出质的飞跃,在相邻的两个周期间既不是截然不同,又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周期律所反映出来的严密的物质内部的本质联系,雄辩地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