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标记
俗称唛头,是在货物包装外层上用文字或图形制作的特定记号和说明事项,通常称为运输包装标记。查对包装标记,是商品检验的重要步骤。除去散装货物无法刷唛头外,有包装的货物多刷标记。非包装货物如锡块、铝锭、钢材、橡胶等亦都刷有标记,或涂以色漆,或系以印有标记的铁片、铝牌、布条或牛皮纸卡(俗称飞子)等。包装标记在国际贸易中是非常重要的,其主要功用是:便于识别货物,易于装卸; 便于商检、海关等部门对货物进行检验、监管,能够按照货物包装标记分清批次,做到货证相符; 便于收货人收货。国际公约规定: 标记最小须2平方英寸,使用简单的几何图形,配以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用镂板以深蓝、紫、黑等易于识别的颜色或色漆刷于包装的两面或三面明显处。标记的主要内容有: (1) 主要标记。以三角形、菱形、圆形或十字形等简明图形配以英文大写字母,作为发货人向收货人表示该批货物的特定记号; (2) 副标记。在主要标记上附加某种记号,区别同一批货物中的几个小批或不同的品质等级;(3)件号标记。将同一主要标记的一批货物按顺序逐件编号; (4) 目的地标记。用来表示货物运往目的地的地名标记,须用文字写全名称;(5)体积和重量标记。标明每一包件的实际尺寸和重量;(6)原产国标记。标明是哪一个国家或地区出产或制造。另外还有指示性标记和警告性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