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口部门构成
全部在业人口在国民经济部门中的分布比例。在我国,凡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均属在业人口 (亦称“社会劳动者”)。全部在业人口按其所在工作单位经济活动性质的同一性划入相应的各个国民经济部门。1984年我国颁布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将国民经济部门分为13个门类,各门类按其是否参与社会产品生产归纳为物质生产领域和非物质生产领域。西方国家还按人类生产活动的历史顺序,将所有部门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当前世界各国劳动人口部门构成也随之发生明显变化,总的趋势是农林牧渔部门的人口逐渐减少,工业、服务部门人口日趋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