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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候明远抢夺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候明远抢夺案

候明远抢夺案

本案发生于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案犯侯明远,因抢夺段鸣格银两,计赃一百二十两,并用铁尺拒捕,打伤段鸣格,伤口后来平复。罪应处绞刑,因于未破案以前,侯明远之妻弟卢昆将其拿获,并到官自首,对此如何量刑,初审此案之直隶总督请示刑部意见。刑部认为,妻之兄弟系外姻无服之亲,法律规定,无服之亲首告到官,例得减等处罚,侯明远用铁尺拒伤事主,系“侵损于人”,不在自首之列,因此依“凶器伤人”例判处侯明远充军,免于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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