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操作jiare caozuo
使物质或物体温度升高的操作。加热物质的目的是为了使之发生状态变化或达到发生反应的温度。加热不当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实验室中常用的热源有酒精灯、酒精喷灯、煤气灯、电炉、马福炉等。加热的方法有直接加热、水浴加热、油浴加热、沙浴加热等。应根据实验要求选用适当的热源和加热方法。一般加热用酒精灯或煤气灯,高温加热用煤气灯或酒精喷灯,更高的温度用电炉。
低于100℃可用水浴加热,100~200℃可用油浴加热,300~400℃可用沙浴加热。
可直接与火焰接触的容器有试管、玻璃管、坩埚、蒸发皿、燃烧匙等; 必须垫石棉网才能加热的容器有烧杯、烧瓶、锥形瓶等; 不能用于加热的仪器有广口瓶、试剂瓶、储气瓶、洗气瓶、干燥器、容量瓶以及计量用的仪器等。给玻璃容器加热,温度较高时,应选用硬质玻璃制品。被加热的容器不可密闭,否则会因体积膨胀而发生爆炸事故。容器中盛放物质的量不可过多,固体物质不得超过容器的1/2,液体物质不得超过容器容量的60% (试管中液体的量不得超过1/3); 物质的量也不宜太少,否则会损坏容器。加热时,不可直接用手持仪器 (燃烧匙除外),短时间加热可用夹子夹持,长时间加热应将仪器固定。给容器加热时,一般要进行预热,以防因骤热而炸裂。加热过程中,还应使容器及其中的物质受热均匀,必要时可移动热源或容器,液体物质可进行振荡或搅拌,粉末状固体有时也可进行搅拌。
加热前必须了解被加热物质的沸点、分解温度和其他有关性质。常温或较低温度下易分解的物质不能加热,所含杂质与被加热物质起剧烈反应的不能加热。加热易燃易挥发物质时,必须装配液体回流装置,并使蒸气远离明火,以防着火爆炸。液体加热气化时,应在加热前放入沸石,否则会引起爆沸; 如果忘了放沸石,应停止加热,待液体冷却后再行放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