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物 > 禮俗類(上) > 禮尚部 > 柬帖 > 刺字 刺字 cìzì 寫於名刺上的姓名、官職等字樣。亦指“名刺”。《後漢書·文苑下·禰衡》:“建安初,來遊許下。始達穎川,乃陰懷一刺,既而無所之適,至於刺字漫滅。”唐·李商隱《江上》詩:“刺字從漫滅,歸途尚阻修。”宋·李覯《送古山人》诗:“乍出山來言語拙,莫將刺字謁王公。”
古代名物 > 刑罰類 > 刑名部 > 墨劓 > 刺字 刺字 cìzì 黥刑名。有刺臂與刺面之别,刺臂多在腕上肘下:刺面多在鬢下頰上。一般刺明所犯事由及發遣地名。五代後晉天福年間始有刺配之刑罰。《元典章新集·刑部·出軍》:“今後因盗而流,路遇原免者,令長押監赴所在官司,依例刺字。”《清史稿·刑法志》:“刺字乃古墨刑,漢之黥也。”參見“墨刑”、“刺配”條。 各种的刑罚 各种的刑罚百刑 刑罚的名称:刑名 刑罚的种类:刑种 军中的刑罚:军刑 按其罪行应判的刑罚:罪刑 对造谣惑众的人所处的刑罚:造言之刑 用鞭子或竹板拷打的刑罚:笞(笞刑) 扑罚 笞刑和杖刑:笞杖 鞭抽棒打的刑罚:鞭杠 用鞭杖的刑罚:鞭(鞭刑;鞭拊;鞭杖) 罚抶 棰楚 用棍棒等拷打罪犯的刑罚:杖(杖刑;杖棰;杖罚) 棰 棰 决罚 剥夺犯人自由的刑罚:徒(徒刑) 刑徒 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死刑 极刑 重罪重辟 重诛 肆刑 极典 深辜 斩首的刑罚:殊死(殊死刑) 斧钺之诛 接受死刑:归死 杀头或腰斩的刑罚:斩杀 用绳子勒死的刑罚:绞刑 死刑以外的刑罚:小辟 死刑以外的一切刑罚:生刑 施于下体的刑罚:下服 施于上体的刑罚:上服 刺颊 古代剃去鬓须的刑罚:耐罪 在罪犯脸上刺字,以墨涂之:黵(黵面) 黥(灼黥) 墨面 墨辟 刀墨 刺字 刺面 于额上刺字:黥首 刺面额,涅以墨之刑:剠 以刀刺面、染黑为记:墨 ☚ 刑罚 各种程度的刑罚 ☛
文身 文身涅(涅面;涅文;涅字;涅墨) 黥锦体 镂肤 镂身 镂体 雕体 炉肤 镵肤 在皮肤上刺文字:刺字 于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黥面 在臂上刺花:镂臂 在臂上刺图案花纹,用颜色涂之:劄青 在手臂上刺字涂墨:涅手 在人体上刺上带青色的花纹或图案:刺青 披头散发,身刺花纹:披发文身 (在人体上绘成或刺成颜色的花纹或图形:文身) ☚ 粉饰2 不事修饰 ☛ 刺字刑罚的一种。古称墨刑,汉称黥。汉文帝除肉刑后,魏晋间或行之。唐律十二篇中无刺字之制。五代后晋天福年间始有刺配之法,宋时沿用之。刺字有刺臂与刺面之别,刺臂多在腕上肘下;刺面多在鬓下颊上;刺明所犯事由及发遣地名。元代时,对于窃盗罪犯者,一般都要处以黥刑,初犯刺左臂,再犯刺右臂,三犯刺颈项;而强盗罪犯者初犯就要刺项,但蒙古人犯有上述罪行却“不在刺字之条”(《元典章·刑部》)。 刺字 刺字刑罚名。古代酷刑之一。刺字于面或臂以墨涂于字创,使不去。也称墨刑。《清史稿·刑法志》: “刺字,古肉刑之一。律第严于贼盗。乃其后条例滋多刺缘坐,刺凶犯,刺逃军,逃流,刺外遣、改遣、改发。有刺事由者,有刺地方者,并有分刺满、汉文字者。初刺右臂,次刺左臂,次刺右面、左面。大抵律多刺臂,例多刺面。若窃盗责充警迹,二三年无过,或缉获强盗2名以上、窃盗3名以上,例又准其起除刺字,复为良民。” ☚ 春审 刺配 ☛ 00016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