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补贴亦称“贴息”,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只归还本金,或者除归还本金外还偿还部分应付利息,而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由财政部门或其他事业单位支付的特别利息支付制度。利率补贴的作用有: ❶对当时当地特别需要鼓励发展的项目给以资金支持,从而便于国民经济更加稳定、健康、协调地发展,也为国家调节宏观经济提供一种手段; ❷在经济比较困难的老少边穷地区可以为借款人减轻利息负担,有利于该地区的开发和发展; ❸有利于新产品的开发和优质产品、名牌产品的生产。这种制度的缺点也十分明显: ❶它淡化借款人的利息观念,削弱利率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❷由各级财政补贴利息,会产生一些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不利于保证贷款的经济效益; ❸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会加重财政的负担; ❹当应贴利息不能按期落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济会受到一定的损害。我国有关制度对此作出规定,贴息只限于规定的贷款期限之内,到期不还者,利息由借款人自己负担。所贴利息大部分由财政部按贷款平均余额直接向银行逐年结算利息。个别项目也由银行开出利息收据,借款人凭据向财政部门领取利息补贴。 利率补贴 利率补贴interest rate subsidy见“利息补贴”。 ☚ 贴息 实物补贴 ☛ 利率补贴 利率补贴亦称“贴息”。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只归还本金,或者除归还本金外还偿付部分应付利息,而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由财政部门或其他事业单位支付的特种利息支付制度。 贴息的作用 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是以利润为直接经营目标的企业,都存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因此,每笔贷款都要求在尽量减少风险的情况下按市场利息率获得既定的利息。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项目都具有风险小、投资周期较短、见效较快、经济效益较好的特点。但同时,有些社会急需上的项目又具有风险大、投资周期较长、见效较慢、经济效益较差但社会效益又很好的特点,这些项目大多需要国家财政投资解决。当国家财政资金紧张,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又相对有余时,国家便要求银行等提供资金帮助,即发放“政策性贷款”。为了解决贷款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又较差的矛盾,国家财政(或请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此类贷款的其他事业单位)便对这种政策性贷款实行贴息制度。国务院1986年1月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7章第43条规定:“对国家优先发展的行业和产品以及对社会经济效益好而企业经济效益不明显的贷款,除银行给予优惠条件外,可以实行贴息办法;应补贴的利息由批准贴息的地方、部门支付。”财政等部门对某些特别行业、企业和产品实行贴息办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主要的优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❶对当时当地特别需要鼓励发展的项目给以资金支持,从而便于国民经济更加稳定、协调和健康的发展,也为国家政府调节宏观经济提供了一种手段。 ❷在经济比较困难的老、少、边、穷地区可以为借款人减轻一些利息负担,有利于这些地区的开发与发展。 ❸有利于新产品的开发和优质产品、名牌产品的增产。这种制度同时也存在有如下缺点: ❶淡化了借款人的利息观念,削弱了利率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❷由各级财政补贴利息,会产生一些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从而不利于保证贷款的经济效益。 ❸在财政资金本身很紧张的情况下,会加重财政负担。 ❹当应贴利息不能按期落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济利益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中国的贴息制度 中国有关制度规定,贴息的时间,一般只限于规定的贷款期限之内,到期不还者,利息由借款人自己负担。所贴利息大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平均余额直接向银行逐年结算利息。个别项目也有由银行开出利息收据,借款人凭据向财政部门领取利息补贴的。1984年5月18日,由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印发的《技术改造贴息贷款暂行管理办法》指出,为支持先进,带动落后,促进企业联合,发展优质名牌产品,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步伐,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以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决定从1984年起由中国工商银行发放技术改造贴息贷款。贴息贷款的使用范围包括: ❶促进企业联合,发展优质名牌产品。企业联合是指以优质名牌厂为主组织联合本地区或跨地区的其他企业,扩大生产优质名牌产品。优质名牌产品是指获得国家金、银质奖的产品,中央各归口部门的优质产品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传统优质产品。 ❷沿海城市和重点城市引进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企业的项目。 ❸12大类节能机电产品的制造和推广,以及技术改造后产品性能提高、社会效益大、企业不受益或受益少的项目。贴息贷款每年由国家根据行业规划,国内外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确定贷款的使用方向和重点。贴息贷款的发放额度由国家确定。中国工商银行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内负责发放。利息由国家经委掌握的技术改造费中补贴。国家对使用贴息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利息的半补贴和全补贴制度。半补贴即由国家承付借款单位应付利息的一半,全补贴即由国家承付借款单位应付的全部利息。贴息贷款的贷款期限为3~5年,个别社会经济效益好、还款确有困难的项目,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年。对使用贴息贷款的项目,工商银行按正常利率核算。对半贴息项目,银行向国家经委和企业各收取应收利息的一半。对全贴息项目,银行向国家经委收取企业应付的全部利息。1988年国家经委撤销后,相应的债务由国家计委承担。 ☚ 羊羔利 贴息 ☛ 00000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