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种新形式,即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军民共同参加的一项活动。通过军民在思想、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建立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这是革命战争年代“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军爱民、民拥军”光荣传统在当前条件下的继续和发展。最早开展这项活动的河北省保定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广东省珠海市和东莞市、吉林省通化市、辽宁省本溪市和大连市、江苏省徐州市和扬州市、陕西省宝鸡市、山东省长岛县等19个市、县分别被所在省授予“军民团结模范城”、“拥军城”和“双拥共建模范县”等光荣称号。上述市、县把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成立专门组织、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并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刊物等宣传阵地开辟关于“国防”和“双拥”的宣传教育专栏。有的市、县的领导定期召开议军会议、联席会议、武委会议、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军(队)地(方)双方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中心内容,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推动了地方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发展,维护了稳定的政治局面,促进了驻地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文明的社会环境,发展了鱼水相依的军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