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田
字华奎,江西省永新县人,1920年6月8日生。先后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法律系、“国防研究院”、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历任青年军政治教官,大专院校教授,国民党中党部编审、专门委员、总干事、秘书、设计考核委员,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副主任等职。1976年7月调任台湾当局“行政院内政部”政务次长。1978年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1985年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1987年12月复任台湾 “内政部”政务次长。1990年退休。1981年当选国民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1988年7月、1993年8月、1997年8月先后被聘为国民党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