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法计算净产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角度出发,将构成净产值的各要素相加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净产值=利润+税金+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利息+其他 用分配法计算建筑业净产值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应划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界限。例如计算净产值的利润只包括施工利润(即工程成本降低额)、产品、作业、材料和其他销售利润,以及法定利润。不包括利润总额中的营业外收入与支出。因为这些收入与支出不属于初次分配范围。又如,由企业专用基金或特种基金支付的向国家财政部门交纳的能源交通基金税金等。以及工资总额中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支付的奖金,由工会经费、职工福利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支付的各类人员的工资,也都不属于初次分配范围,因此不能计入净产值中。(2)应划清物耗支出与非物耗支出的范围。所谓物耗支出,是指支付给工业、农业、货运业、邮电业、商业等部门并用于生产活动的产值及费用,即转移价值,一般不能计入净产值。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的可以计算。非物耗支出则是指支付给财政、金融、税务、城市建设和上级管理部门等非物质消耗部门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应计入净产值。(3)由于生产任务不足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亏损的企业,其亏损部分不论是国家补贴、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处理,应用负值表示,如果亏损部分未超过新创造的价值,净产值仍是正值;反之则是负值。(4)应尽量采用财务成本核算资料,数据比较完整,反映比较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