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一0739动吩咐。⑴胶辽官话。山东青岛〖 〗。⑵中原官话。山东菏泽〖 〗。   调配;分配diàopèi fēnpèi【同】 都是动词;都有分给的意思。 【异】 “调配”着重指调换更动以配给;适用范围较窄,常用于人力、物资等;多用于书面语。[例]工段上的工作由他~。“分配”着重指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配置;适用范围较宽,常用于具体的东西,也用于工作、任务或人力等;通用于书面语和口语。[例]他被~到镇上来检查督促秋收工作。 【反义】 分配—积存
分派;分配fēnpài fēnpèi【同】 都是动词;都有分给的意思。 【异】 “分派”着重在“派”,指分别指定或派人去办;一般用于上级对下级,多带有命令性;适用范围较窄,其对象一般限于工作、任务、人或财物等。[例]朱德《回忆我的母亲》:“祖母是家庭的组织者,一切生产事务由她管理~。”“分配”着重在“配”,指按一定计划安排,按一定标准分开;不一定用于上级对下级,不一定带有命令性;适用范围较宽,其对象可以是工作、任务、人或财物等,可以是时间、地方等;在政治经济学中还可以指社会产品的分配。[例]大学毕业后,她被~到这儿来工作。 分配fēnpèi❶按规定标准分给(钱物) △ ~科研经费。 ❷安排 △ ~任务。 【同】分派 分配fēnpèi❶ 〈动〉分别配给:分配住房│土地分配。 【同义】配给。 ❷ 〈动〉安排部署:服从分配│组织分配。 分配fēnpèi按一定原则分东西或安排、分派工作任务。 【组词】按劳分配︱平均分配︱人员分配︱分配不公︱分配住房 【例句】把我分配到城关中学,担任二年一班的班主任。 ❍ 这种鱼每天的食量是基本固定的,但重要的是分配好每餐的食量。 【近义】分发︱分摊︱安排︱分派 【反义】收缴︱收回 分配fēnpèi【释义】 ❶照一定的标准或规定分(东西)。 ❷安排;分派。 ❸经济学上指把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分给生产单位或消费者。
【色彩】 ❶❷❸中性。
【近义】 ❶分发。 ❷分派︱安排。
【扩词】 ❶分配房子︱分配水果。 ❷分配工作︱分配毕业生︱组织分配︱服从分配。 ❸合理分配︱按劳分配。
【造句】 ❶最近,单位~给他一间房子。 ❷我们很需要建设边疆的科技人才。组织上为我们~了一批大学生。︱这些大学生很有理想和志气,个个坚决服从~。 ❸在社会主义国家,只能按劳~;到了共产主义,才能按需~。︱我们既要合理~消费资料,使大家共同富裕起来,又不能搞平均主义。 分配fenpei❶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分(东西):快把房间~给大家|这些奖金怎么~,请大家提个方案。 ❷安排;分派:毕业生~|组织上~他到边远地区工作|人力~不太合理,要调整一下。 分配fēn pèi❶ 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分。1899年丁鸿臣《游历日本视察兵制学制日记》上卷:“六日之中分配各学教授之时一日,授业凡七小时。” ❷ 经济学上指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1903年汪荣宝等《新尔雅·释群》:“废私有财产使归公分配之主义,谓之共产主义。” ❸ 安排;分派。1953年2月6日劳动部劳动保险局《劳动保险问题解答》:“邮局招考的职工,都要在训练班中学习业务后,才分配工作。” 分配fēn pèiраспределéние安排 安排布(布置;配布) 措(措置;置措) 列 摆(摆布;摆弄;摆划;摆拨) 关 组织 料理 张罗 逼逻 逻逼 逻逮 处治 处法 处置 施置 错置 容错 安处 安顿 派拨 分配 支配 配列 着落 著落 打发 排备 排办 排顿 支排 差排 裁排 铺派 铺排 顿整 设处 施设 发遣 呈拽 擘划 擘画 安排辅助的人:错辅 为事态的发展预先做安排:张本 上天的安排:天命攸归 天命有归 帝王登基是上天的安排:应天受命 应天授命 打算,安排:钝拟 计算,安排:计处 布置安排:设施 铺谋 铺摆 安置,安顿:收置 调配安排:编排 调度安排:调排 交错安排:错开 选择安排:选置 准备安排:钝丞 统筹安排:铨配 调立 规划安排:裁制 规处 谋划安排:营置 设置安排:铺设 摆开安排:调开 顺次安排:部属 对工作和休息合理安排:劳逸结合 有劳有逸 客人听从主人的安排:客随主便 客听主便 做长远的安排:拉长线 为子孙的将来做好安排:贻厥孙谋 安排妥当:就绪 排当 一切安排妥当:亭当 全面安排:钧修 设置安排奇巧神妙:鬼设神施 神施鬼设 费尽心思筹划安排:苦心经营 安排不当:吃衣着饭 吃衣著饭 胡乱地安排:瞎铺排 (有条理、分先后地处理:安排)
另见:筹划 布局 准备 布置 处理 ☚ 安排 安排某事 ☛
分派 分派分(分发;分拨;分委;分配;分张;分摊) 标拨 配割 派人担任某项职务:摄 骫 委派 委派为地方官:外放 委派以重任:重委 挑选委派:遴委 部署,分派:分部 调配分派:编派 指点分派:指派 指分 点派 指派办理:指办 点名分派任务:点兵 指指点点,吩咐指派:东指西画 (分别指定人去完成工作或任务:分派)
另见:调派 分配 指定 完成 ☚ 分派 调派 ☛
分配 分配配(配备;指配) 攽 分(分张;分拨) 将紧缺的生活必需品定量分配给消费者:配给 企业分配盈余或利润:分红 分配徭役:赋籍 调动分配:调平 调配 调派 调遣 配布 支使 适当调配:抽肥补疲 按一定要求安排分配:搭(搭配;~杂粮) 按成数分钱财、物品等:分成 按比例分配钱财:分账(三七~) 分配的比率:配率 像切瓜样地分配:瓜分 人多东西少,不够分配:僧多粥少 僧多粥薄 粥少僧多 狼多肉少 人多食少,不敷分配:人浮于食 (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分东西:分配)
另见:按照 标准 规定 分派 分取 物品 ☚ 分配 平分 ☛
☚ 满足视觉需要 分配 ☛ 分配fēn pèi分发,分派。《后汉书·光武帝纪》:“悉将降人~~诸将,众遂数十万。” 分配 分配fenpei社会产品分给社会(或国家)、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过程和形式。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和消费资料的分配。先于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即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以及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间的分配,两者均属生产过程本身,它决定着社会产品的分配。分配通常是指消费资料的分配,分配决定于生产。没有产品的生产,便没有产品的分配;生产决定分配的对象和方式;一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决定分配的性质、分配的原则及分配关系。分配对生产也有反作用,适应特定生产形式的分配形式,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不适应生产形式的分配形式,阻碍生产的发展。在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剥削阶级依靠垄断生产资料作为剥削手段,不劳而获,无偿占有被剥削者的剩余产品,使分配具有对抗性质。加深了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矛盾,并加剧了阶级对立。在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国民收入分配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不具有对抗性质。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与分配关系可使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社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社会生产的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 流通 积累 ☛ 分配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出来的产品或价值在不同阶级、社会集团或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活动。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分配。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环节之一。由生产决定,但它又反过来影响生产。 分配按照一定的标准条件分给。如:住房分配。 分配fēn pèi分别相配;配合。《本草纲目 ·序例》:“而以诸药分配五行,失之牵强耳。” 分配把社会产品分归社会或国家、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它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和生活资料的分配,通常仅指生活资料的分配,是社会再生产中联结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分配是由生产决定的,没有产品的生产,便没有产品的分配:(1)生产决定被分配的对象,即生产什么,才能分配什么,生产多少,才能分配多少; (2)生产的性质决定分配的社会性质,例如,生产是以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为基础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分配便是资本家无偿占有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劳动者则只获得作为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的工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民收入(产品)的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按劳分配原则将为按需分配的原则所代替。另一方面,分配反过来又影响着生产,分配的性质以及分配的结果,都起着促进与阻碍生产发展的作用。 分配Distribution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产品或价值分给社会集团以及社会成员等的过程和形式。分配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国民收入的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等。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即社会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所生产的物质产品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国民收入的分配,即社会总产品价值中新增加的价值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资料归剥削阶级所私有,直接生产者没有或只有少量的生产资料;在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国民收入则按照社会主义原则进行分配。国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即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部门中的各阶级、阶层及其成员之间进行的分配。再分配,即国民收入在文化、教育、卫生、国家机关、军事部门等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社会总产品分配或国民收入分配的组成部分。 分配生产要素(特别是生产工具)或生产物在不同社会成员和经济群体之间的分割。包括生产要素的分配和生产物的分配。生产要素的分配是生产本身的问题,是生产的条件和前提,实际上是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生产物的分配则是生产要素分配的结果。生产物的分配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社会再生产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统一体。生产是出发点,通过分配和交换,最后进入消费。分配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一个中间环节。在再生产过程中,分配取决于生产。分配的对象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分配的性质取决于生产关系的性质。分配对生产也有重要的反作用,它直接涉及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对生产的发展起着促进或延缓的作用。 分配把社会产品分归社会集团和个人的活动。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联结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和消费品的分配。先于生产的生产资料分配,实际上是说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属于生产本身。通常说的分配,是指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出来的产品或价值(即国民收入)的分配,以及个人消费品的分配。 分配由生产决定。没有产品的生产就没有分配,生产的性质怎样,分配的性质也怎样,分配又反作用于生产,促进或阻碍生产的发展。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来无偿占有劳动者创造的产品,劳动者得到的只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消费品。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的分配都是为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合理地分配国民收入和个人消费品,对促进生产的发展有重大作用。 收入政策/收入差距/分配方式/分配结构/分配格局/共同富裕/效率优先/国民经济总体分配格局/分配主体/分配秩序/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个人收入/初次分配/再分配/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财产收入/经常转移性收入/城镇居民家庭生活费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级差收入/平均主义/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劳动报酬/工资/实际工资/货币工资/工资制度/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形式/平均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工效挂钩/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制/人工成本/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年薪制/功能收入分配/规模收入分配/恩格尔系数/洛伦茨曲线/基尼系数/倒U型理论 ☚ 远期消费 收入政策 ☛ 分配 分配Distribution一般指产品的分配,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统一体。生产是出发点,产品生产出来后,必须通过分配和交换,才能最后进入消费,因而,分配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 在再生产过程中,分配取决于生产。从分配的对象看,能分配的只是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生产,就失去了分配的对象。从分配关系的性质看,它“是生产关系的反面” (马克思,1975,P.993),其性质取决于生产关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会有相应的分配关系。从分配关系的发展变化看,它和生产关系具有同样的 “历史的暂时的性质” (马克思,1975,P.993),会随着生产关系性质的改变而改变。但是,分配对生产也有反作用,它促进或延缓生产的发展。 分配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和消费品的分配。先于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实际上是说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因而它包含在生产关系本身的范围之内。这种先于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着产品的分配。通常说的分配,是指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出来的产品或价值 (即国民收入) 的分配。 国民收入的分配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是指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的分配。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之后在全社会范围内所作的分配。经过初次分配所获得的收入叫 “原始收入”,经过再分配获得的收入称为 “最终收入”。 目前,我国物质生产部门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而公有制又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主要形式,因此,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分别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中进行的。 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是劳动者当年新创造的价值。其初次分配是将国民收入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以税金形式上缴给国家财政,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在全社会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用于发展经济、文教卫生、国防建设和国家行政管理; 一部分以工资形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劳动者个人,用于职工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费用; 再一部分以企业留利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 集体所有制企业现今有两大类,一类是城镇集体企业,一类是农村集体企业,它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本方面是一致的,但又有某些差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其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财政部分,形成国家纯收入; 二是以合作基金形式上缴给主管部门或集资单位,形成统一支配的集体收入; 三是以工资形式分配给职工,形成职工个人收入; 四是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在本企业,由企业自行支配。农村集体企业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以承包农户为单位创造的国民收入,也分为四部分,一是以农业税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纯收入; 二是以公积金、公益金形式提留给集体,用于扩大再生产、公共基本设施建设和农民集体福利; 三是以管理费形式提留给乡村政权组织,用于行政管理开支; 四是余下的部分即为承包户的收入。 非公有制企业,目前有三类。第一类是个体所有制企业,其国民收入分为两部分,一是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纯收入;二是剩余部分形成个体生产者的个人收入。另一类是私营企业,其国民收入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金,形成国家纯收入; 一部分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形成职工个人收入; 再一部分形成企业主收入,其中包括部分劳动收入和部分非劳动收入。第三类是“三资”企业,其国民收入分为四部分,一是按注册投资比例分一部分给国外投资者,作为它们的资本收入,其他三部分同一般企业相似,分别以税金、工资和企业基金形式,形成国家收入、职工个人收入和企业留成基金。 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之后,形成三种原始收入,即物质生产部门的职工个人收入,企业或集体收入以及国家集中的纯收入。这是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前提条件和出发点。除了物质生产部门之外,还有许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如流通部门,文教、卫生、科研部门,国防和行政管理部门等等。这些部门不创造国民收入,他们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其他费用,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取得的。另外,国家某些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社会消费和集体福利事业、各种自然灾害和突然事故、发展落后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建设以及调剂收入分配中的差距等所需要的各种资金,也都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提供。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主要通过国家预算,这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最主要渠道。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包括重点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行政管理、国家储备和非生产部门开支以及社会福利等。同时,劳务费用、价格调整和银行信贷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渠道的作用将日益增强。 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基本分配形式除按劳分配以外,还存在一些非按劳分配形式: (1) 福利性分配。有的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如公费医疗、劳动保护、离退休制度和物价补贴。有的是由企业自建自办的,如职工住房、托儿所、子弟学校、交通费等。这种福利性分配几乎涉及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各个方面。(2) 企业资产性分配。企业凭借自己占用或拥有较有利的条件和较先进的国家资产 (包括设备和自然资源等),取得较高的收益,使得在这些企业劳动的职工比在其他企业取得较高的报酬。(3) 职工资金性分配。职工购买企业的股票、债券等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等收入。此外,在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承包者、租赁者们取得的承包、租赁收入,在合理的限度内,应视同按劳分配的收入。因为承包者、租赁者比一般职工要承担大得多的责任和付出较多的劳动,在承包收入和租赁收入中包含对他们承担的责任和付出劳动的肯定。但是,如果承包者和租赁者的收入超过了合理的限度,与一般职工收入相比过于悬殊,那就不属于按劳分配的范围了。 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中的收入分配包括: (1)劳动者个体经济的收入。这是劳动者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小私有经济。在这种小私有经济中,劳动者既是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又是直接的生产者。他们的生产经营收入是自己的劳动创造的,有的虽使用少量帮工和学徒,也是以自己劳动为主要的收入来源。(2)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收入分配。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私营企业中的资本家按其占有的资产取得利润,雇佣工人按劳动力价值取得工资。在这里,利润是工人无偿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3) 外商独资企业中的收入分配。外商独资企业是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其内部分配关系就其基本性质与前述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分配关系相同。(4)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收入分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分配关系要复杂一些。它们当中的大部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既有外方资本也有我方公有制经济的投资,利润由双方分成。因此,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职工的分配就其性质来说具有两重性: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和按劳分配,具体分配则视中外双方在企业中的资金、地位、作用和经营管理形式等多种状况决定,有的基本实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有的则基本属于按劳分配。 ☚ 交换 生产力 ☛ 分配 分配Distribution社会在一定时期 (一般指一年) 所创造出的价值或社会产品,在社会及其成员之间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割和占有。有时分配还指生产条件分配,但它是生产本身的构成要素。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中,分配与交换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中介环节。分配与生产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决定分配,没有生产,便不存在分配。生产的性质决定着分配的性质。生产出来的产品结构和产品总量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制约着分配。同时,分配也反作用于生产,它能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促进或阻碍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各要素的分配,决定生产的结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生产的发展。 〖参〗平均主义分配 社会主义分配 分配形式 ☚ 社会保证基金 平均主义分配 ☛ 分配 分配即社会产品的分配。指把社会产品分归国家、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和消费资料的分配。分配是社会再生产中联结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分配由生产决定。没有产品的生产,便没有产品的分配; 生产的性质怎样,分配的性质也怎样。分配又反作用于生产,促进或阻碍生产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剥削阶级不劳而获,对劳动者进行残酷剥削,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产品。这种分配关系,最终必然加剧阶级矛盾,阻碍生产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国民收入的分配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则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没有剥削,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将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所代替。分配在广泛的意义上还包括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配,这种分配属于生产过程本身,并决定个人消费品的分配。 ☚ 交换 消费 ☛ 分配/分配结构/国民收入/国民收入生产额/国民收入使用额/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国民收入再分配/积累/社会主义积累/积累率/生产性积累/非生产性积累/劳动积累/国家积累/集体积累/基金/补偿基金/积累基金/消费基金/流通基金/扩大再生产基金/生产基金/职能资本/产业资本/高利贷资本/金融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生息资本/银行资本/股份资本/虚拟资本/资本主义工资/资本主义利润/资本主义利润率/成本价格/平均利润率/平均利润/生产价格/产业利润/企业主收入/资本主义银行利润/利息/垄断价格/垄断利润/国际垄断利润/正常利润/超额利润/地租/资本主义地租/级差地租/级差地租Ⅰ/级差地租Ⅱ/绝对地租/垄断地租/矿山地租/建筑地段地租/虚假的社会价值/按劳分配/按需分配/按资分配/个人收入/个人利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工资/奖金/岗位津贴/风险收入/经营收入/盈利/社会主义成本/利润/社会主义利润/社会主义利润率/社会主义利息/社会主义房租/三大差别/平均主义/转移支付/帕累托最优状态/机会均等/平等与效率/洛伦茨曲线/基尼系数/经济租金/准地租/引致需求 ☚ 社会主义待业 分配 ☛
分配 分配❶社会的经济资源配置过程。主要是指劳动力、资金或资本、生产资料等资源的分配。是以分工为前提的社会生产按比例进行的物质条件。不论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如何,只要该社会的生产是以分工为前提的生产,就必须按比例配置经济资源,只有这样,才能按比例进行和发展各类生产。 ❷通常所讲的分配是指社会新创造的劳动产品的分配。表现为社会产品在社会或国家、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之间分割和占有,是人们社会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这种分配既是价值的分配,又是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分配;既在物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又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 既要满足社会再生产的需要,又要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主要包括: (1) 社会总产品的分配。社会总产品中的生产资料部分只能用于生产消费,其中的一部分用来补偿生产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另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 社会总产品中的消费资料部分,用来满足社会成员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要,其中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另一部分用于社会消费。(2) 国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前者指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部门中的各阶级、阶层及其成员间进行的分配。后者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的进一步分配,主要用于非物质生产部门所需费用和支付给这一领域工作人员的工资。(3) 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见“个人消费”)。在产品分配之前,首先应是生产工具的分配和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之中,并先于生产而存在,它决定着生产资料的性质,决定着产品的分配。一般说来,没有生产条件的分配,就没有生产,也就不会有产品的分配。同时,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统一体。分配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分配和生产的关系是: 生产决定分配的对象、方式及数量; 分配对生产有反作用,适应特定生产形式的分配形式,能促进生产的发展,反之,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运动的正常进行。因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产品分配也存在着差异。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中,分配关系具有对抗的性质。剥削阶级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无偿占有劳动人民创造的剩余产品,而劳动人民仅获得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有限的必要产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民收入和劳动产品按照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 分配 分配结构 ☛ 分配distribution
分配distribution
分配allocation;allocating 分配distribute;allot;assign;allocate 按劳~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work/按需~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need;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按比例~proportional allocation/地理~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按4个地区~安理会席位distribution of seats as between four major regional areas/~土地distribute land/~住房allot dwelling houses/~工作assign jobs/~议题allocate agenda items /~不公unfair distribution of income/~格局distribution patte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