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与综合的统一fenxi yu zonghe de tongyi
辩证逻辑的方法之一。分析是思维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分别加以考察并抽取在某一实践关系中具有本质意义的部分的方法;综合是思维通过采用一定的组织结构形式,把被分解的事物的各个部分有机地联结起来,从而形成关于事物的整体性认识的方法。辩证逻辑中分析与综合相统一方法的基本立足点是认为事物的整体不等于各部分相加的总和。辩证逻辑把分析与综合看作是认识过程中相互联系着的两个方面,并将二者的统一当作一种基本的思维方法。恩格斯指出,分析与综合“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8页)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二者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上。没有分析也就没有综合,反之亦然: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认识事物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就表现为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这样相互转化的前进运动。在辩证思维过程中,从问题的提出到问题的解决,都应是分析与综合方法的结合运用,一切论断都应是经过分析与综合作出的。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的方法,在现代科学中得到普遍的运用,人们借助于这一方法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获得关于事物多样性统一的具体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