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律师又译“大律师”、“巴律师”、“高级律师”等。英国律师的一种。能出席除大陪审庭以外的各级法院的庭审辩论的律师。欲取得出庭律师资格,必须在大学毕业后进律师学院学习,参加由律师学院评议会所主持的培训,通过法科考试。取得出庭律师资格后,还须在有经验的出庭律师指导下见习1年,才能独立开展律师业务。出庭律师又分为“王室律师”和一般出庭律师。具有荣誉公职性质,有声望的出庭律师,可出任临时法官,如市级法官或季审法院首席法官。 出庭律师Barrister在英国指有权出席高等法院庭审的律师,享有独特的法律地位,通常受聘于诉状律师出庭。在加拿大,在非正式场合指出席上级法院庭审的律师。然而,除个别省份对诉状律师与出庭律师有明文界定外,加拿大律师均既为诉状律师又出庭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