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 司法官法吏 执法 法院中审判人员的通称:法官 裁判官 法官﹑审判员:推事 执法官、御史等:柱后 办案神速果断的法官:斤车御史 旧时掌管讼案﹑刑狱的官吏:狱吏 治狱之官:理官 地方狱吏:节级 负责具体事务或办事老练的官吏:干吏 木雕的狱吏:木吏 古代掌管司法刑狱的官:准人 掌刑法的官吏:刑官 朝廷掌管刑法的官:云司 审案的官吏:问官 审理案件的官员:谳员 审问犯人,处理讼案的官吏:审判官 问刑官 负责监押的官吏或差役:监押 ☚ 乐官 门官 ☛ 准人 准人官名。西周时期置。执法之官。《尚书·立政》:“用咸戒于王曰: 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虎贲。”周秉钧注: “准人,平法之官。” ☚ 缀衣 准备将领 ☛ 准人 准人官名。西周执政大臣之一,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 “常伯、常任、准人。”孔安国传: “准人平法,谓士官。”孔颖达疏: “准,训平也。平法之人。谓士官也。士,察也。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故谓狱官为准人。” 又作准夫。《尚书·周书·立政》: “任人、准夫、牧作三事。”孔安国传: “文武亦法禹汤以常任、准人及牧治为天地人三事。”孔颖达疏: “准夫,平法人,谓理狱官也。” ☚ 常任 缀衣 ☛ 准人泛指西周王畿内指执法之官。亦作准夫,《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伪《孔传》说:“淮人平法,谓士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