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管理制度
1.决算的概念
决算反映了年度预算收支的最后结果,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决算包括中央总决算和地方总决算两部分,中央总决算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决算、企业财务决算、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金库年报、税收年报等汇总组成。它由财政部负责编制,报送国务院审查,经国务院审查通过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地方总决算由乡 (镇)级决算、县级决算、市(自治州)级决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决算组成,它们分别由同级主管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决算、企业财务决算、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等构成。
决算报告的编制,一般分三级部门自下而上地依次进行编制。这三级部门的依次顺序构成决算报告编制的三个程序。
(1)单位决算的编制。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预算单位,都要在搞好年终清理的基础上,正确、完整、及时地编制本机关本年度的收人支出决算,并经机关负责人审阅签字,分别送呈审计机关和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对所属机关的决算审查后,连同本单位决算汇总成单位决算报送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方财政部门,从而完成第一级决算的编制。
(2)总决算的编制。中央各主管部门接到本部门在各地所属机关汇总的单位决算,地方财政部门接到本地区同级各类机关汇总的单位决算后,分别审核和登记,并汇总本地区和本部门总会计账簿的有关数字、编成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总决算,再分别经本地区政府和本部门负责人审查之后,分头报送中央财政部门,从而完成第二级决算的编制。
(3)中央级决算的编制。中央财政部门根据中央各主管部门和各地方财政部门报来的总决算及本身掌握的收支决算数,汇编成中央级总决算,其中一部分是纵向反映各部门各层级的预算执行情况,另一部分是横向反映各地区不同性质机关的预算执行情况,这两部分共同构成决算,即第三级决算。审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是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时,还要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进行具体审查。
2.决算和预算的关系
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它与预算处于执行过程中的两头,一个是预算执行过程的起点和根据,另一个则反映了预算执行过程的终点和结果。预算是对预算年度收支规模、结构和各种比例关系的总的估算,决算则是国家各种政策和预算执行后真实效果和真实规模的集中反映,并且是重新制定国家财经政策和预算的重要依据。而且,决算的编制与预算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基本上是相互对应、相互衔接的。决算和预算的一致体现在以下方面:
(1)编制决算的原则与预算相一致。决算和预算同样要求公开、可靠、统一、完整和年度性。决算数字不准确、不完整、报送不及时,不仅会混淆对预算执行年度财政收支情况真实性的了解,而且会影响财经计划、政策和新的预算的制定。
(2)决算的等级及结构构成与预算相一致。决算与预算一样,有一级财政,就要编制一级独立的预算,相应要编制一级独立的决算。与预算一样,各种决算按其隶属关系,下级决算必须包括在上级总决算中,地方总决算必须包括在中央总决算之中。此外,决算的结构与预算结构相一致,决算的目的是全面总结和检验预算的实际效果和执行结果,一方面它是在预算的基础上进行的,另一方面它要求便于检查和分析比较,因此,决算使用的科目必须和预算使用的科目协调一致。
(3)决算的编制和审批与预算的过程相一致。与预算一样,决算的编制大体上也经过与预算相同的编制过程,包括准备工作、决算预编草案等过程。首先是市、县等地方财务部门根据有关的单位决算和财务决算,汇编本地区总决算,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审查。经层层审查、汇总,形成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决算。决算由财政部负责编制,财政部在汇编中央级总决算和地方财政总决算的基础上汇编决算,同时编写决算说明书。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同计划年度预算的审批程序基本相同。首先由财政部对中央各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决算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财政部经过逐级审核汇总编成的决算必须报国务院审查。国务院对决算讨论通过后,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3.决算的作用
决算在财务行政的链条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决算是行政机关向立法机关表明责任的手段。行政机关是预算的执行人,对决定预算的立法机关负有政治责任。行政机关对于财政上的既定计划和政策切实遵守和执行的实际情况,都通过决算报告向立法机关作正式答复。
决算是制定国家财政行政政策的重要根据。由于决算是研究和修订国家财政政策的基础资料,也是系统整理和积累财政统计资料的主要来源,所以决算是制定国家财政行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决算是考核行政效率的工具。行政活动与经费支出有连带关系,从支出观测其活动,从活动衡量其支出,成效与支出是否相适应,经过这番对决算的详细考查,便可以确知行政机关行政效率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