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问题的认定
决策是政府成败的重要因素。决策问题指的是公共问题或社会问题已进入决策议程者。决策问题的认定可能导致选择错误的政策方案,使原来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或更加恶化。决策问题认定的重点在于如何认定政策问题的内涵以及问题通过何种途径进入政府部门。在一个政治系统之内,其所面临的公共问题有很多,但政治系统本身对问题的负荷量有限。因此,一些公共问题能进入政府决策议程,而另一些则被排除在议程之外。所以,一个公共问题要进入政府的决策议程,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1)该问题必须引起社会各方面密切地注意,至少必须被觉察,且与人们所持的价值观或切身利益相冲突,已产生要求,并向政府提出。
(2)必须有问题的提出者(个人或团体)。
(3)各种有效地沟通途径。如选举、政党、大众传播媒介、抗议活动和民意代表等,将因问题而产生的需求反映到决策机构。政府考虑它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且有必要加以解决时,就将此问题列入政府议程。在公共问题变为政府决策的过程中,政府由于其特殊的地位而扮演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