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者的创造力
决策者的创造力是决策者发展及执行较佳解决方法的能力。决策者的创造力包括两个因素:一是构想,二是行动。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的创新过程分两个步骤,第一,在企业内部推销新的构想,使全体职工心悦诚服; 第二,组织起管理行为,把构想变成产品在市场上出售,并获取利润。美国管理专家史丹纳认为,组织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和决策者必须具有很高的创造力。
创造力的高低表现在以下各方面的性格和智力因素:
❶构想丰富,即在一定时间内想出许多构想或解决方法。
❷思想灵活,即能很快地从这个想法转到另一个想法,从一个参考标准转到另一个参考标准,能同时想到好几个变化途径。
❸原始创意,即能提出不同寻常的没有先例的方法来回答问题,反映情况的变化或者解释新事物。
❹喜爱复杂,即能思考复杂而不容易了解的体系。
❺独立判断,即坚持自己的意见,敢与人争辩,不轻易随大流。
❻独特个性,即在重要性格方面有与众不同之处,并能忍受某种程度的孤独。
❼敢向权威挑战,认为权威是一种传统的关系,并非不可改变之定律,只信服科学和真理,不唯上,不唯书。
❽幽默随和,即为人处事轻松幽默,坦城相待,而非拘泥刻板,不可亲近。
具有高创力的决策者应有三大特点:
❶比较关心基本问题,而非枝节问题; 是“任务导向”者和努力工作者,重视工作兴趣而非薪金待遇。
❷看事业的成就和创造开拓,而不重视职务的升迁。
❸将较多的精力、时间用于问题的诊断,而不是草率决策。
决策者的创造过程可分为五个步骤:
❶全神贯注于问题,充分熟悉问题,把全部精力集中于问题上。
❷深思熟虑各种可能的构想,分析其利弊,重新组合和安排构思。
❸孕育等待,松驰紧张情绪,让“下意识”起作用,以避免“一个死胡同走到底”。
❹顿悟,豁然开通,得到新奇的似乎可行的方法。
❺琢磨容纳,澄清新得的构思,并加以充实、修改、论证,以获得一个可行的方法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