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轻重比例
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及发展速度的对比。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重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轻工业对生产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消费至关重要。这三个部门的比例,既可以反映以重工业为一方,同以农业、轻工业为另一方的基本上属于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又可以分析农轻重每个部门中以自身的两大部类产品同其他部门两大部类产品相互交换又相互制约的比例关系。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社会再生产和流通总过程能否畅通,国民经济运转是否正常。正确安排农轻重比例的原则是: 工业以及其他事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要同农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重工业的结构要同发展农业、轻工业的要求相适应; 计划安排的顺序要以农轻重为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我国十分重视农轻重比例关系。毛泽东在50—60年代的一系列著作中主张,发展工业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要求调整农轻重的投资比例,用多发展一些农业和轻工业的办法来发展重工业,要按照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国民经济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