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户办企业
指单个农户或农民个人举办的企业。一般将雇工8人以下的称个体企业,雇工8人及其以上的称私营企业。其财产属举办该企业的农户或农民个人所有。这类企业绝大多数规模较小,但数量众多, 是我省乡镇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6年,全省有户办企业33.2万个, 占全省乡镇企业的92.6%;其中从业人员8人以上的有5. 1万个,占户办企业的15. 4%。户办企业从业人数123.4万人,占全省乡镇企业从业人数的56. 8 %; 完成总产值311. 1亿元,其中工业产值106.5亿元,分别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工业产值的52. 6%和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