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中乡镇办、村办、组办、联合办,以及农民家庭办工业和建筑业的总称。既是乡镇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各种原材料进行初加工和深加工以及对农村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部门。主要包括建材、纺织、机电、冶金、化工、食品、饲料工业等。发展农村工业,对于利用和发展地方资源,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改善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支援农业生产,促进小城镇建设,活跃市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等有着重要意义。
农村工业
“城市工业”的对称。有两种含义: (1)广义指在农村区域内办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工业企业和工业部门,包括农村国营工业(含国营农场办工业、商业系统办工业及以国营为主的联办工业)和各种农民集体、个体兴办的工业。(2)狭义指在农村中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经办的各种乡镇工业。由农民集体和农户兴办的农村工业是乡镇企业的主体产业,并在全国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1984年农村工业总产值1620亿元,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7.8%。一些行业的产量、产值在全国总量的比重:服装产值占50%左右、建材产值占53%、煤炭产量占23%、小水电发电量占33%、砖瓦占75%、灰砂石占90%、磷肥占43%、黄金占41%、硫酸占33%、中小农具占80%左右。大力发展农村工业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和农业积累,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和活跃城乡市场,对促进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