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产品商品检验marketable inspec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根据法律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采取各种检验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农产品商品的质量(包括成分、结构、性质、外观以及卫生、安全等)进行分析,作出等级鉴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商品检验方法和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 商品检验方法 有两大类:一是感官检验方法:凭借人的感觉器官耳、鼻、舌、手的感觉来判断物品的颜色、声音、气味、味道和形态等现象,即采用视、触、嗅、味、听、敲、抖、折、弯、照等基本手段进行检验。这种感官检验方法,不需要采用仪器设备、药品,方法简便、迅速、灵活,采用比较普遍。感官检验方法又分为分类法、评分法、顺位法、比较法等。二是理化检验方法:凭借仪器测定物理量和分析化学性质的检验方法。对食品还采用生物检验的方法。 商品检验种类 按不同商品流通环节分为:❶收购商品检验。一般指收购人员根据商品(如茶叶、棉花、粮食、生猪等)收购标准进行检验,按质论价;对不够标准的不予收购。 ❷保管检验。一般指仓库保管人员采取的检验。有的根据货主的要求进行入库前的商品检验。如果保管期限过长,特别是怕冻怕热的商品,或有期限商品(种子等),需要进行在库商品检验。 ❸运输检验。主要指划清运输前或运输后交接责任制,一般在承运前或卸货后办理交接时进行。禽畜跨地区运输,发运前必须持有检疫机关的准运证,才能办理运输手续。 ❹销售检验。主要是食品(如肉类),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能在市场销售。 商品检验的作用 主要是:❶保护生产者的利益,通过商品检验,对农产品质量建立科学的标准,使生产者知道产品的优劣、等级,以利提高产品质量。 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便于按产品质量执行按质论价;对不利于人身健康的商品禁止买卖。 ❸保护国家利益,要防止劣质商品进口,或以假充真的商品进入国内市场;也要防止劣质商品出口,切实维护国家信誉。 ❹保护经营者的正当利益,避免在商品交易中因商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损失。 商品检验机构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商品检验工作得到很大发展,对许多农产品商品制订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由国家商品检验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此外,还设有专业性的商品检验机构,如动植物检疫所、药品检验所、卫生检疫所等。根据法律规定,中国商品检验总局和各地商品检验局,对进出口商品施行品质管制,对法定检验的商品,不经检验不准出口,也不准进口。“法定检验”商品,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一般包括三个内容:❶列入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总局颁发的《实施检验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 ❷对外贸易合同规定,应由商品检验局出证的商品; ❸应施检疫和卫生检验的出口贸易性动物产品和食品。农产品商品检验的法规有: 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83年7月1日起试行), 1985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1959年11月1日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联合颁布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