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贷款经济效益
银行发放的农业贷款与效用之间的比例关系。包括农业贷款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农业贷款自身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前者表现为农业贷款的使用单位和个人,以尽量少的劳动消耗,生产更多的物质产品,满足社会的需要; 后者表现为银行到期收回农业贷款本息,加速周转,增加利息收入。银行属非物质生产部门,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只能通过贷款使用权的让渡,使农业贷款投入农业再生产过程创造出新的价值。这是取得农业贷款经济效益的前提。银行信贷资金的运动是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统一,贷款分配正确与否,对贷款能否收得预期的效果有重大影响。银行对农业贷款的正确分配与借款人对贷款的有效使用,两者统一构成农业贷款的经济效益。考核农业贷款的社会经济效益,主要运用农业贷款的纯收入率指标,它反映贷款投入生产后增加的社会物质财富; 考核农业贷款的自身经济效益,主要运用农贷到期收回率指标,它反映贷款到期收回本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