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农业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农业委员会 “农业委员会”简称“农委会”。系台湾当局主管台湾地区农、林、渔、牧及粮食行政事务的机构。其前身为1948年7月成立之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1979年3月,台湾当局将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改称为“农业发展委员会”,设第一处、第二处、第三处、财务处、秘书处等机构。1984年9月,台湾当局将经济部农业局与农业发展委员会合并成立“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设企业处、农粮处、林业处、渔业处、畜牧处、辅导处、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统计室等机构。农业委员会置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委员九至十一人,秘书长一人,处长、副处长各六人,专门委员、研究员、秘书、视导、技正、工程师、科长、稽核、专员、技士、副工程师、技佐、科员、办事员各若干人。 ☚ 农业发展条例 农业政策白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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