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共同经营组合agriculture cooperation法国农村中由两个以上家庭农场自愿联合组成的农业合作组织。根据1962年的《农业共同经营组合法》和1964年的《实施法令》建立。第一批建于1965年。目的在于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业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生产力。一般由2至4个农场组成的居多,成员绝大多数有血缘关系,如父亲与其子女等。参加“组合”的成员都必须出资,如现金、土地、建筑物、家畜或机械,也可以劳动代替。每个成员地位平等,按协商一致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其承担的保证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度。到1988年7月底,全法国已有这种组织4万个,经营土地面积达287万hm2,占法国农业有效土地面积的10%,成员有10万人,占法国专业农业人口的15%。 农业共同经营组合 农业共同经营组合Groupement Agricole d′Eploitationen Commun—GAEC即农业经营组合,增加两倍多。 ☚ 农业经营组合 土地整治与农村安置公司 ☛ 00001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