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军事法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军事法院❶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的审判机关。属于国家审判机关体系的专门人民法院。中国工农红军中已设军法机构。1931年9月1日,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颁布《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颂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规定红军各级部队及地方武装指挥部设军事裁判所,审理红军中的刑事案件。抗日战争时期,军事裁判所改为军法处。1939年,八路军政治部颁布《军法处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各师、旅、军区、军分区及后方留守处政治部内设军法处。195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根据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全军各级军法处改为军事法院,纳入国家审判机关的体系。军事法院分3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区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监督。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军事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判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和依法管辖的案件,惩办危害国家和损害国防能力的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截至1990年6月30日,中国共设有高级军事法院1所,中级军事法院10所,基层军事法院45所。 军事法院专门人民法院之一,受理现役军人犯罪的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犯罪案件的法院。军事法院设在军队,属军队建制。我国军事法院共设三级:(1)各基层军事法院,包括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级军事法院和在京直属部队军事法院;(2)各大军区、各军种军事法院;(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法院的最高审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四级二审终审制。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有:现役军人的刑事案件;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的案件;在作战区和戒严区,由统帅部、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的案件。现役军职人员的民事案件则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对军队与地方互涉案件的管辖问题,在198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具体规定。军事法院审理案件,合议庭有一定权限,但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军事法院有的国家称“军事法庭”。行使军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中国的军事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是属于军队建制的专门人民法院。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大军区级单位军事法院,集团军级、军级单位军事法院。各级军事法院设在同级政治机关,依法设院长一人,副院长、审判员、书记员若干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军事法院通过审判军职人员的犯罪案件,惩办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军队秩序,保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其他公共利益,保护军队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军事法院同时还兼管军队司法行政工作,并受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在军事刑事诉讼中,军事法院的主要职权是: 对军事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判;同时,直接受理属于自己管辖的自诉案件。 军事法院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执法机关。按照国法、军法,审理军队中的各类犯罪案件,教育军人自觉遵守国法军纪。 军事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军事审判权的机关。中国的军事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审判机关,是属于军队建制并纳入国家统一审判体系的专门人民法院。分3级设置,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大军区级单位军事法院;集团军级和军级单位军事法院。军事法院的任务是,通过审判活动,惩办危害国家与损害国防力量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保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其他公共利益,维护军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军队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审判案件的范围是:现役军人的刑事犯罪案件;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军事法院还兼管军队司法行政工作,并受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军事法院一般不审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但是在审理刑事案件遇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时,对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一并作出判决。军事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军队全体人员忠于社会主义祖国, 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军事法院 军事法院国家在军队中设立的专门法院。在我国,根据1954年颁布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设立军事法院。其组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独予以规定。1979年和1983年两次对原人民法院组织法作了修订,但军事法院作为专门法院一直保存。对于军人违反军人职责的犯罪以及违反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均由军事法院审理。对于军人和普通公民共同在部队营区内实施犯罪的,以军队司法机关处理为主。如果军人和普通公民共同在地方实施犯罪的,以普通司法机关为主。对犯罪分子,分别由普通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依法处理。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在服役期间犯下违反军人职责罪的,由军事法院审理。 ☚ 决定书 军事检察院 ☛ 军事法院martial cou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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