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的表现形式又称“军事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1) 宪法规定的关于国际和军队建设的军事条款。这些军事条款,是制定其它军事法律规范的依据和准则,具有权威性、纲领性、全局性、指导性和不可违背性。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体遵行的最高法律效力。(2) 军事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军事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军事法律。(3) 军事法规。包括国务院单独或者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和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4) 军事规章。包括国务院各部 (委) 单独或者与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规章和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各军兵种、各军区制定的军事规章。(5) 国际军事约章。凡是中国参加、缔结、签署、批准、承认的国际约章对本国和军队均具有约束力。这也是军事法的渊源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