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军事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军事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上一级军事法院依法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法院审判所适用的程序。第二审军事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或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首先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然后对案件进行审判,其审判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后,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可作如下几种处理:(1)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改判;(3)撤销原判发回原审军事法院重新审判。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