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内部新闻自由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内部新闻自由 内部新闻自由指在新闻机构内部,编辑部独立行使编辑权的自由。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它是由第二次大战后原联邦德国的新闻工作者提出的,但作为一种自由的观念,则出现在本世纪初。发达国家的新闻机构的体制一般已形成发行人(所有人)、总编辑、经理“三驾马车”的体制。总编辑领导的编辑部的权力,以发行人的开明与否为转移。有的发行人对编辑事务干涉过多,双方经常发生冲突。“内部新闻自由”的最早表达是“编辑权”。1919年,日本《朝日新闻》股东大会采纳职工建议,规定“股东不能干涉社论的内容。报纸上发表的事必须建立在编辑管理从资本中分离和独立的基础之上”。1947年,日本报纸发行人和编辑协会作出决议,根据宪法,报社职工有权利和义务不报道老板要他们报道、但与公众利益相抵触的事。1954年,法国《世界报》提出“报道权”,即凡新闻报道方面的事务,编辑部应享有充分自主权,所有人不得干涉。随后原联邦德国的新闻工作者提出“内部新闻自由”,它除了要求编辑部自主权外,还要求职工参加管理。在这一运动推动下,二百家报社的劳资双方就发行人权力和新闻工作者地位问题达成“编辑章程”,编辑部拥有了自主权。争取内部新闻自由的运动也影响到欧美各国,一些新闻机构的编辑、记者在工作方面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利。 ☚ 中国新闻学发展五阶段论 公告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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