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形式neirong xingshi
辩证法的一对范畴。内容是指事物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内容和形式是事物的两个侧面,普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一切事物之中。自然界里的任何一种化合物都以一定的化学元素为自己的内容,又以相应的结构作为自己的形式。在社会领域中,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内容,生产关系则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内容决定形式。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内容的发展决定着形式或早或迟总要发生变化。一定的形式只有在一定内容的基础上,适合一定内容的需要,它才会产生和出现。但在不同的条件下,同一内容往往可以有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另一方面,形式对于内容也不是纯粹消极的东西,它反作用于内容,影响内容,对内容的形成和发展起某种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又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作为内容的东西,在另一种条件下可以成为形式,反过来也是这样。相对于形式来说,内容总是积极的、易变的,经常处于变化的状态;而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方面。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要求观察和处理问题时,首先要注意事物的内容,反对那种片面追求形式而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同时也不要忽视形式的作用,要善于运用各种形式包括旧形式为新内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