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监察
1981年成立甘肃省兽药检验所,1984年改为甘肃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和甘肃省动物检疫总站两块牌子、一个班子。任务是:(1)贯彻和监察《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规范》的执行,搜集对 《规范》 的意见, 参加对 《兽药规范》 的修改。(2)负责拟定或修定地方兽药质量标准。(3)深入基层调查兽药生产、供应、使用情况,根据规定对药品进行抽检,帮助基层提高药品质量。(4)负责省内新兽药的质量复核试验,提出复核试验报告,供省畜牧局审批新药参考。(5)对兽药生产、供应单位检验科室和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负责对地区兽药检验工作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6)根据业务需要开展对兽药质量、兽药标准、中草药制剂、药检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工作。(7)承担进口新兽药检验任务。1998年全省共有兽药监督员29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