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让原则的利用关贸总协定允许对国内工业进行保护,但一般只利用关税进行保护,并且采取关税减让的办法,遵循关税递减原则。缔约国之间相互约束部分或全部产品的关税税率,已约束的税率三年内不许提升,三年后如要提升,必须同当初进行对等减让谈判的国家协商,取得同意,并且要用其它产品的相当水平的减税来补偿提升关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于这一程序很复杂,很少有约束关税再提升的情况,关税减让对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以关税减让作为重返关贸总协定的条件,重返关贸总协定后,就可以享受与我国给予其它国家对等的关税减让,也可以根据普遍优惠制原则享受发达国家给予其它国家的关税减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