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命政权的法令法;1793年包括法国雅各宾专政时期国民公会于1793年10月10日通过的关于宣布革命政府的法令及同年12月4日通过的关于革命政府组织的法令。规定国民公会是最高权力机关,革命政府是法国的临时政府,中央政府称为临时执行会议,受公安委员会监督,各部部长、各将领、各法定机关一概受公安委员会监督,公安委员会每星期向国民公会报告工作。地方政府称为革命委员会,全国各县每十天必须向公安委员会报告一次政府措施和公安措施情况。外交事务直接由公安委员会掌握。1793年7月以后,以罗伯斯庇尔为首的公安委员会是雅各宾政权中,国民公会之下的权力核心,在激进的雅各宾专政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