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guanyu gaijin he jiaqiang xueqianban guanli de yijian
1991年6月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90年代以来,我国学前班有了较大发展,同时又存在一些问题,为此而制定本意见。意见提出了学前班的性质,举办学前班的原则、学前班的领导和管理、保育和教育要求、改善办班条件及学前班教师的管理和培训等。后附有:学前班保育与教育的基本要求(试行稿)。意见肯定了学前班是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现阶段是农村发展学前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城市,是幼儿园数量不足的一种辅助形式。学前班行政上由主办单位管理,业务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幼儿教育机构负责。学前班依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拟定的学前班保育与教育的基本要求(试行稿)指导保育与教育工作,纠正“小学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