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立小学校规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立小学校规程 公立小学校规程gongli xiaoxuexiao guicheng是英国教育院在1905年公布的幼儿教育章程。当时英国儿童的入学年龄为5岁, 并且有人建议在提供充分的幼儿教育设施的同时,鼓励3~5岁儿童入学。对此, 医学和教育学专家对让5岁以下的幼儿进行初等教育持怀疑态度, 提出让5岁以下的儿童入保育学校胜于小学校的观点。1905年公布了“妇女视学官关于公立小学不满5岁幼儿的报告。”报告指出,3~5岁的孩子从学校教育中不会得到任何知识, 而且机械的授课方法会阻碍儿童想象力的发挥和削弱独立观察的能力。于是教育院公布了公立小学章程。章程规定: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对其所办的学校,有权拒绝5岁以下的幼儿入学, 将5岁以下儿童入学问题的处置方法委托给了地方教育行政当局。该章程的意图在于:一则是回答妇女视学官的批评; 二则是企图缓解由于入学人数的增加所导致的经济上的沉重压力。在章程里没有涉及到取消5岁以下儿童入小学而代之以保育学校的政策。规程对幼儿学校做了规定:幼儿学校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为儿童身心的自由发展以及养成服从和注意的习惯而提供教育机会。 ☚ 拉吉尔·麦克米伦学园 关于幼儿学校以及保育学校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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